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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建筑】间距
— , 4.1 建筑间!距除应满足》日照、消《防、卫生、环—境保护、防》灾、通风、工—程,管线、减少视觉【干,扰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规范和城【市设计的要求以及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外《还应符?合,本,章的规?定
4.2! :居住建?筑的日照一般应通过!与其正面相邻建筑的!间距:控制:。。予以保证不能通过正!面日照?满足其日照标准【的,对居住建筑》日,照间距的控制不应】影响周边相邻地块特!别是未开发地块【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物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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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02)的日照—标准:采用日照分》析软件进行》日照计算确定保【证被遮挡建筑的日照!要求旧区改建—中考虑规划设—计方案的可》实施性?日照确?实难以达到》要,求的建设单位可以】采取补偿或置换【的方式与受影响住户!达成协议具体要求】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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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平行布—置的多?层及中高《层条式居住建筑在无!其他日照遮挡时的正!面间距可按遮—。。挡建筑高度的1.】44:倍(正南向)以【及下表?(方位角有偏角【时):。的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控制
】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换算表
《
《
方】位
】0°~15°(【含)
— 15°~30!°(:含)
【 30°~4【。5°(含)
【。
45°~!6,0°(含)》
【>60?°
—
— 折减—。值
》 : 1.?00L
》
0.【90L
【 , 0.《80L
》
《 0:.90?L
0!。。.,95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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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
— 2、L为》正南向布《置时南侧建筑高度】的1.44倍—(m)
《
,4.5 其它布置情!形,。的多层?及,中高层居住建—筑除满足《被遮挡建筑日—。。照要求外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六层以上(含六!层)居住《建筑最小间》。距不:小于2?0米;
》
— ,(二)?山墙与朝向》为南北向(包括【南偏东或南》偏西45度以内)】的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与北向间距不—小于10米;—与南向间《距不小于山墙宽度中!高层建筑同时—不得:小于13米
】 》(三)山墙》与朝向为东西—向,。(包括东《偏南或西《偏南45《度以内)《的,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与东西向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小》于山:墙宽度中高层建筑】同时不?得小于13》米
! (四)山墙之间间!距不小于8》米旧城改造地段在山!墙无窗时不小于6米!
】 (五)六》层以上(含六层)】点,式居住建筑(或其它!布置形式)非山墙】面之间最小间距【不小于20》米
? : (六)山—墙宽度大于》15米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间距控制
—4.6 高—层居住建筑间距除】满,足被遮?挡居住?建,筑日照要《求外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 (《一)面宽大于40】米,的高层板《式居住建筑(—包括:塔式:组合建筑)与—北侧与其平行—(包括30度夹【角以内)的》高,层居住?建筑在正向》重叠长度大于—被遮挡建筑长—度的0.5倍—时不:得小于35米;【与东、西侧》。与其平行(》。包括30度夹角以】内)的高层居住建】筑间距?。不得小于《30米
》 —(二)面宽小—。于等于40米的高层!居住建?筑(包括塔》式建筑)与东、西、!北侧与其平》行,(包括30度—夹角以内)的高层居!住建筑间《距不得小于30米;!。其中与北侧与其平行!(包括30度夹角】以内)的《高层:居住建?筑间距同《时应不小于遮—挡面的最大面宽【
(!三)高层居住—建筑与?南侧与其平行(【包括30度夹角以内!)的高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得小》于25?米,
】。。(,四)连续《布置:的高层塔式居住建筑!。之间的开窗面间【距,不得小于遮》挡面的最大面—宽并且不小于2【0,米,;其中临《城,市干道或广场的同时!不得小于《。25米
【 (五)高层!居住建筑与高层居住!建筑之间以其它形】式布置时最小间【距不得?小于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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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旧区改建—地,段高:度低于50》米的:高层居住建筑除满】足被遮挡居》住建筑日照要求外最!。小间距可在本规定】4.6条《基础:上适当?减小但?减小幅度不应超【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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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板式高层居住】建,筑山墙与山墙—之间在无《居室窗或其中—一侧为?实,体墙时?不得小于《13米
4】。.,9 高层《。居住建筑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除满足被》遮挡居住建筑的日】照要求外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高层居—住建:筑与北侧《与其:平行(包括》3,0度夹角以内)【的多层或《中高:层居住建《筑在正向重叠—长度大于《受遮挡建《筑长度的0》.5倍时不得小于】2,5米;
》 (二)!高层居住《建筑与多层或中高层!居住建?筑以其它形式布【置时不得小于20】米山墙之间在无居室!窗或其?中一侧?为实体墙时不—得小于9米
】 (三)两!栋,居住建筑山墙—均无:窗户时根据城市规划!的具体实情可以连接!修建但连接》后长度必《。须符合?消防规定及本规【定7.3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
》
4.10 !学生宿舍按》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控制
》。
4.11》 :。托儿所、幼儿园教室!及生活用房》(含活?动场地)和》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疗养用房《应保证其在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内满》窗日照时间不少于】3小时;中》。小学普通教室、老】年公寓(《含活动场《地)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两小时!的日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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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其它《非,居住:建筑(包《括与居?住建筑)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非居住建筑【对居住建筑有遮【挡时按居住建—筑间距?控制
— , (二》)非居住《建筑的间距》(包括非《居住建筑被居住【建筑遮挡《时)按同型》布置方式的居住【。建筑间距要》求折减20%控制
!。
,。 (三】)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侧面时按!消,防间距控制但最【。小间距不小于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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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煤《气调压站、换热站、!变电室等《一层小型市政公用】设施用房与各类建】。筑的间距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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