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制作、安装和防腐蚀
11.1 制作和安装
11.1.1 构件上应避免刻伤。放样和号料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制作和安装时的焊接收缩余量及切割、刨边和铣平等加工余量。
11.1.2 应保证切割部位准确、切口整齐,切割前应将钢材切割区域表面的铁锈、污物等清除干净,切割后应清除毛刺、熔渣和飞溅物。
11.1.3 钢材和构件的矫正,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材的机械矫正,应在常温下用机械设备进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的主要受压构件当采用方管时,其局部变形的纵向量测值(如图11.1.3所示)应符合下式要求:
δ≤0.01b (11.1.3)
式中 δ——局部变形的纵向量测值;
b——局部变形的量测标距,取变形所在面的宽度。
图11.1.3 局部变形纵向量测示意图
2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得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
3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加热温度应根据钢材性能选定,但不得超过900℃。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在自然状态下缓慢冷却。
4 构件矫正后,挠曲矢高不应超过构件长度的1/1000,且不得大于10mm。
11.1.4 构件的制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高强度螺栓孔应采用钻成孔;
2 螺栓孔周边应无毛刺、破裂、喇叭口和凹凸的痕迹,切屑应清除干净。
11.1.5 构件的组装和工地拼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构件组装应在合适的工作平台及装配胎模上进行,工作平台及胎模应测平,并加以固定,使构件重心线在同一水平面上,其误差不得大于3mm。
2 应按施工图严格控制几何尺寸,结构的工作线与杆件的重心线应交汇于节点中心,两者误差不得大于3mm。
3 组装焊接构件时,构件的几何尺寸应依据焊缝等收缩变形情况,预放收缩余量;对有起拱要求的构件,必须在组装前按规定的起拱量做好起拱,起拱偏差应不大于构件长度的1/1000,且不大于6mm。
4 杆件应防止弯扭,拼装时其表面中心线的偏差不得大于3mm。
5 杆件搭接和对接时的错缝或错位不得大于0.5mm。
6 构件的定位焊位置应在正式焊缝部位内,不得将钢材烧穿,定位焊采用的焊接材料型号应与正式焊接用的相同。
7 构件之间连接孔中心线位置的误差不得大于2mm。
11.1.6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接前应熟悉冷弯薄壁型钢的特点和焊接工艺所规定的焊接方法、焊接程序和技术措施,根据试验确定具体焊接参数,保证焊接质量。
2 焊接前应把焊接部位的铁锈、污垢、积水等清除干净,焊条、焊剂应进行烘干处理。
3 型钢对接焊接或沿截面围焊时,不得在同一位置起弧灭弧,而应盖过起弧处一段距离后方能灭弧,不得在母材的非焊接部位和焊缝端部起弧或灭弧。
4 焊接完毕,应清除焊缝表面的熔渣及两侧飞溅物,并检查焊缝外观质量。
5 构件在焊接前应采取减少焊接变形的措施。
6 对接焊缝施焊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焊接措施(如预留空隙、垫衬板单面焊及双面焊等方法),以保证焊透。
7 电阻点焊的各项工艺参数(如通电时间、焊接电流、电极压力等)的选择应保证焊点抗剪强度试验合格,在施焊过程中,各项参数均应保持相对稳定,焊件接触面应紧密贴合。
8 电阻点焊宜采用圆锥形的电极头,其直径应不小于5(t为焊件中外侧较薄板件的厚度),施焊过程中,直径的变动幅度不得大于1/5。
11.1.7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构件应在涂层干燥后进行包装,包装应保护构件涂层不受损伤,且应保证构件在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中不变形、不损坏、不散失。
11.1.8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结构安装前应对构件的质量进行检查。构件的变形、缺陷超出允许偏差时,应进行处理。
2 结构吊装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生永久性变形,并应垫好绳扣与构件的接触部位。
3 不得利用已安装就位的冷弯薄壁型钢构件起吊其他重物。不得在主要受力部位加焊其他物件。
4 安装屋面板前,应采取措施保证拉条拉紧和檩条的位置正确。
5 安装压型钢板屋面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将施工荷载分布至较大面积,防止因施工集中荷载造成构件局部压屈。
11.1.9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制作和安装质量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当喷涂防火涂料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B 14907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