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是指公—路边沟外缘至两侧规!定的范围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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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是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
公【路两:侧无明?显边沟、《。边,坡的以公路路肩外】缘起国(《省)道4米、县道3!。米、乡(村》。)道2米《的距离内视为公路】边沟公路弯道内侧及!平交道口附近公路控!制区的控制》范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根据行《车,视,距或者改作立体交叉!的需要?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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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管理权》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标桩和?界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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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需要《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二:十五条 《在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沿线规划和新!建村:镇、住宅小区和集】市的应当《与,公路保持一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其建筑《物的:。边缘与同侧》公路边沟《。外缘的距《离为国?道、省道不少于10!0米;县道不少【于60米《;乡:道、村道不》少,于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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