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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拆,迁管理?部门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罚
】
: (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房屋?。。拆迁的;
】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 :
: , (三)【未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拆迁的!; ?
? : (四)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
【 (五)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擅自转【让拆迁业务的;【
!(六)评估》机构未?依法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的;?。
— (七》)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
第五十》一条 受委托的拆】迁单位?与拆迁当事人—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合法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第五十二条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拆迁—当事人出具虚假材】料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三条【 拒绝、《阻碍、辱骂》、,殴打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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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未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 (:二)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拆迁的;
【
: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拆迁活动职责!的,; :
【 (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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