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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应当向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批!准方案;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   政府储备的】土地在出让前需【拆迁:的由土地储备机构】作为拆迁《。。房屋的单位免交前】款,(一)、《(二)项规》定的资料    】    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公告   — 第七条《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拆》迁范围、方式、期限!;,      —  (?二,)拆迁?范围内房屋的—结构、用途》、建成年代》、建筑面积、产权产!籍等:基本情况《;     —   (三)—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概算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  :。。 ,  :   (四)提供】。安置房的概况、平面!位置图和测算价格】;,      — (五)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   ?  : ,(六)拆迁实施步骤!;,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拆迁》人应:当停止拆迁活动;需!。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但《使用国有资金、国家!融资建设的项—目拆迁人应》当委托?拆迁并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受委托的拆迁—单位    —  :   拆迁人或者】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应当诚信、公】正,、文明、依》法从事拆《迁活动    【。  : ,  :各级人民政》府和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具备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不》得接受或《者,变相:接受拆迁委托   ! 第?十条 ?拆迁入委托》拆迁:的应当?与,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订立拆迁委】托合同并《。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  (三)》租赁房?屋  拆迁管—理,部门在发布房屋【拆迁公告的》同时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应当在暂《停期限届《满,15日前报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房屋拆迁 【  :    《 (一)向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公布?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 (:。二)核实房屋的【产,权产籍、使用—。状况:和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实物量】并登记造册; 【。   ?    《(三:)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依法申请!裁决;     】  : (四)组》。织拆除房屋或者依】。法申:请,强,制拆迁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不得要求—。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先搬迁后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拆迁管?理部:。门提供拆迁当事【人参照使用   】。 第十四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仲裁、】。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第十五条 》拆迁: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申请裁决的【由,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机关应当【参照:国家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进》行,裁决裁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房屋的被拆迁】。人已对房屋》承租人提《。供房屋的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六: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经拆迁人书面申请!由拆迁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强制拆《迁决定或者由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任何单!位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实施:强制拆迁不》得参与非法强制【拆迁活动 》      — 被:拆迁人拒绝领取拆】迁补偿款的由拆【迁人办理提存公【证    —第十七条 拆迁人申!请强:制,拆迁应当向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      — (二?)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      — (三)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提—供房屋?。的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  第十》八条 行政强—制拆迁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 ,(一)?拆,迁管理部门》受理强制拆迁申【请后:在10?日内提?出强制拆迁》意见并附《房屋拆迁许可证复】印件、裁决》。书等有?关材料报同级人民政!府,;    》    (二)市、!县人民政《府收到强制拆迁意】。见后经审《查符合强制拆迁条】件的在10日内【作出书面强制拆【迁决定责成拆迁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和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织人员实施强制拆迁!。;      (三!)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实施—。强制拆迁7日前告知!拆迁:。当事人;《        】(,四)实行《强,制拆迁时执行人应】当将物品《迁出:交被:执行人接收;—被执行人《拒不到?现场或者拒收迁出】物品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第十!九条 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不得对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实《施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影响生产!、生活的行》为    第【二十条 拆》除房:屋的:单位:在拆:除,房屋前应当制—订详细的施工、安】全,预案报市、》县,建设行政部》门备:案,;拆:除房屋?。时应当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并接受有》关部门对其拆—除过程的环境—卫生、安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所在地】金融机?构开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存入的?资金原则上》不应低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概算总额用于安!置的房屋可以折【价计入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不得挪作他用—未,经拆迁管理部—门同意?拆迁人不得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金融】机,构不得?拨付资金《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督办!。法由拆迁管理部门】会同金融《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 第二十二条【 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城市房屋—拆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