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五【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 《 ,  :第二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确需进?行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经燃气企业】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由于作业不】当造成燃气》。设施损坏的作业单】位应当?。协助燃气企业—进行抢修《;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 】。   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向燃气企业或】者城建?。档案馆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有关情况【燃气:企业或者城建档案】馆应当在接》到查:。询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管道燃—气企业应当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   —燃气企业改动公【共,燃气设施的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 第二十五》条 :瓶装:燃气供应《实,行15公斤以上【的燃气钢瓶使—。用报告制度任何瓶】装燃气企业不得擅】自向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和》居民用户供应—15公斤以上的【。燃气钢瓶《;工商?用户确需使用15】。。公斤以上《燃气钢瓶的由瓶【装燃气企业向市辖】三区燃气管理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市!辖三区?燃气管理部门对投】入使:用的15公斤—。以上的燃《气,钢瓶进行编号登记】并发放大燃气钢瓶】准用证大燃气钢瓶】。准用证?应当标明充装站名称!、使用单位、编号】大,。燃气钢瓶准用证应张!贴在钢瓶筒体顶部 !   第二十六条 !管道燃气企业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一)!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规程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  : (二?)制定燃气设施【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设立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定期巡查检】修和更新燃气设施】、设备;   (!五)应当按照规范】设置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 !   (六》)对居?民用户设施》每两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查》非,居民用?户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查—;   (七【)可能危及》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的—建,设、施工等活—动应当?派员现?场监护; —  (八)保护【燃气:设施:安全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七条 瓶装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用改装—、报废、非法制造】的燃气?钢瓶和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燃气钢瓶充】装燃:气;   (二)!。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超量向燃气】钢瓶充装燃气; 】   (《三,)不得用贮罐—、槽车直接》。向,燃气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燃》气钢瓶相《互灌装?燃气:; : ,。  (四《)瓶装燃《气企业对充装—后,燃气钢瓶未进行【角阀塑封、未标明充!装单位和投诉电话】的不得?。对外销售、供—应;瓶装燃气供应站!点不得采购、销【售未进行角阀塑封、!未标明充装单位【和投诉?。电话的已充装燃气】钢瓶   第二】十八 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燃气企业进行燃气】安全检查遵守安【全用气的规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卸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燃《气钢瓶?瓶阀、附件; 【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 (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盗用《、转供燃气; 】。  (七)加热【。、摔砸、曝晒燃【气钢:瓶或者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八)【自行倾倒《燃,气钢瓶残液或者【用燃气钢瓶相—互灌装燃《气;   (【九)涂改《燃气:钢瓶检验标记; ! , (十)进》行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等活动; —  (?十一)实《施危害燃气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 , 第:二十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辖?三区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内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辖》三区燃气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当!暂时封?存并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