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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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同市城乡规划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燃气专业规—划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并【纳入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
市辖三【。区,。燃气: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乡统《筹、布局合理的原】则按:照市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对》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进行城乡统【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在管道燃气规【划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和《居民住宅等应当【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配》套建设相应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六条 城市燃气工】程,。的建设?应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燃气【。。工程选址审查—时应当征《求建设、公》安消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经一【致认:可后办理相关—建,设项目规划手续【。
《第七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将竣工验!收情:况和有关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燃气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辖—三区燃气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燃,。气企业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燃气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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