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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的】由市: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一—)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建?设用地用途的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由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擅自向未取】得准购资《格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组《织未取得资》格的:家庭集资《。、合作建房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建设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额部分并对】建设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
《第四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者由购!。买人按同地段的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提!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处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四十?二条 ?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视其情节轻》重由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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