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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征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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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一次性征《地转户分期》实施的拆迁》。项目应当实行—统一补偿安置标准】
【第四十条 拆迁【征地转户范围内【的房:屋按征地转》户在册人《口进行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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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转户在—册人口在《其他征地转户建【设项目?中已:经得到安置的—不得重复安置 【。
第》四十一条 拆—迁征地转户》范围内?。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房屋:有效证、照建筑面】积人均超过》30平?方米的按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安】置;安置后有效证】、照剩余的建筑【。面积按?其房屋结构单位平】方米造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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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拆迁人房!屋有效证、照建筑面!积在:。人,。均20?~,30平方米的—按实际有效证、【照建筑面《积安置经被拆迁人申!请安置建《筑,面积可以《增加到人均30【平方米;《被拆迁人房屋—有效证、照》建筑:面积:。人均不足20平方米!的经被拆迁人申【请安置建筑面积【可以增加到》人均20平方米增加!面积的价款按—安,置房:综合造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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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拆迁征!地转户的《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房屋有【效证、?照建筑面积人均超过!30平方米的按【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给予货币补偿【;补偿后有效证、】照剩余的建筑面积】按其房屋《结构单位平方米【造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被拆迁!人,房屋:有效证、《照建筑面积人均不足!30平方米的按实】。际有效证《、照: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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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拆!迁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按征:。。地转户人口》。认定
! ,(一)已婚配—偶及其新生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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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长,期随独生子女生活】且原地无房屋宅基】地,的,父母;?
】(三)?在校学生部队服【。役的战士《服刑、劳《教人员;
【 ?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妇增加一人 【
第四十四条! 征地转户拆—迁范围内祖居户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并经?村委会证明按征地】转户人口《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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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屋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
》 ? (二《)房屋系祖辈遗产明!确为产?。。。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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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一直居住的—。房屋且?无其:。。他,房屋: ,。
第四十【。五,条 拆迁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引进农—业人:员的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房屋其原籍无耕【地和宅基地的—按本章规定补偿安置!
》 已购买征用【。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并且办理了】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的】按本章规《定补偿安《置;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的,拆,迁时不予安置按【有效证、照建筑【面积房屋结》构单位平《方米造?价结合成新补—偿
第四十六条! 拆:迁征地转户》范围内集《体性质的非住宅【实行货币补》偿不予?安置
!拆迁征地转户范围】内,的房屋被拆迁人自行!改为非?住宅的?按住宅安置对—其经:营生产设施的搬迁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十七条 承租【征地转户范围内的房!屋从事商业》、生产、加工—等经营、生产活动】的由被拆迁人负【责,动员搬迁《。对其经营生产设施的!。搬迁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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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拆迁征地不转—户的房屋并》由当地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复建的拆】迁人按被拆除房屋结!构单位平方》米造价?予以补偿并按补【偿费用的《20%支付给当【地政府用《于水、电、路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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