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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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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对依法!应当委托安全鉴定】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建设!单位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委托】鉴定逾期仍不委托鉴!定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鉴定《办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建设单位!。承担并可以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因拒不委托鉴】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责》任人对危险房屋拒绝!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期限届满仍》不治:理的对非经营—活动的可以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因—拒不治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对:鉴定为停止使用或】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应当?限,。期迁出、拆除;拒】不履行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责任?人,拒绝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拒绝采取治理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应】当科学、公正开【展,鉴定工作在鉴—定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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