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地下管》线工程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管线—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信息档《案等管理活动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再生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有线电—视、公共《监控视?频、燃油、工业物】。料,等专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不包括农!业生:产管线?和工矿企业内的生产!管线  》 第四条 本市地下!管线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协:调管理、节约资【源、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工作?  ?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以及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  国?土资:源、财政、公—安、人防、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地》下管线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对所《属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应当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保持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完好、【安全;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破!损、老化、缺失的】应当及时修复 【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侵占、破坏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并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 ,  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地下管线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管线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提,倡管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 》  鼓?励采用综合管廊、共!用管沟、非开—挖技术等建》设方式建设地下管】线提高地下空—间利用?效,率   鼓—励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采用各】类先进技术对地【下管:线进行标识、定位】、探测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