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 第二十三条 !城市树木所有权【按照下列规定确【认,    【。 (一)古树名木】。。归国家所有》;    —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护的树木】归国家所《有;    ! (三)单位内【自行种植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 !    (四!)居住?区的树木归居住【。区的树木管护—单位所有或全体居民!共有;  —  》。(五)?私人:宅院内自费种植【。、管护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 :  : , 第二十四【条 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    ! ,。 管?理相结合并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 (一)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道路和河道—绿化带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二)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及其!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由该《单位负责管理;【    — , (三)居住区【绿地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管理;   】 : :(四)居民在—私人宅院内种—。植的树?木由居民《负责管理; — ,   (五】。)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   — 第》二十五条 提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参加城—市绿:地的认养《活动:。    》。。 ?有认养城市绿地愿望!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   向社会!公示的认养项—目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认养申【请并:签订认养合同认【养合同包括对城市绿!化的种植、》养,护和:管理提供费用—或劳务等内容 】    】 , 第二十《六条 城市—绿,。地逐步推行企业化】。管理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相应资质的绿化企】业实施专业化养【护管理 【    》 ?第,。二十七条 —。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养护!管理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和绿—化设施的完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检【查,、监督和指导 】    】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绿地—指标确因《客观原因达不到【规定指?标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所缺的!绿,地面积缴纳绿化补】偿费单位和居—住区现有绿地率低】于规定指《标尚有空地应当【绿化:。而闲置一年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其?限期绿化 【 ?   第二十!九条 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地!内进行建设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城市绿地应当限期退!还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 因建设或【其它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缴纳绿化补】偿费期满后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 ,。。  》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行为!    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    ! 第三十一—条, 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服】务摊点、设立—广告牌?。。等必须向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绿【地管:理单位签《。署意:见,报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申请》人应当持《工商营业执照在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绿地: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 —    !第三十二条 【城市中的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除—按照规定补植—树木和向树木所有】者补偿损失外还应】当缴:纳绿化补偿费并【由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单位负责实施【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危!及交通、管线等【安全需要砍》伐,树木:的交通、管线等【管理单位《可先行合理》处理但应《当,在4:8个小时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补办手续】 》    第三!十三条 《 城市?。新建管线应当尽【量避:让现有树木确实无法!避让的?在设计和施工前【工程: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保:护措施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行道树管护单位定】期对行道树进行【修剪交通、管—线等管?理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 因交通【。、管线建设需要临时!修剪树木的应—当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兼顾交》通、管线安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由】。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单位进—。行修剪修剪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  — , 第三—十四条 严禁】下列:损害城市绿化的【行,为    【。 (?一)在树《冠,下设置煎、》烤、蒸、煮》等摊点;  【  ? (二)在树干上!。倚靠物体《利用树木搭盖或【擅自牵绳挂》物; 《   》 (三?)在:树干上刻字》、打钉、《。剥、削树皮和挖【树根;   【 (四—)随意攀《树折枝、采摘花果】、剪采枝条、挖掘药!材,;    !(五:)在绿地内随意停】放车辆?、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和污》。水,;  《  (六【)在绿地《内放牧、捕猎、【。打鸟; 》   —。(七)故《意损坏城市》绿化设施;   ! , (八》)其它?损害城市绿》化的行为 — : ,    第三!十五条? 严禁破坏—。城市绿?化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 ,    【。第三十?六条 城市中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古树;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名:。木    —。 : 城市古树名木由市!人民政府审定公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定期鉴定!并建:立古树名木档—案,、,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单位《管界和?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分?别由:该单位和《居民负责《养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砍:伐或移植古树名【木因:。特殊原因需要迁移的!。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具体由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单?位实施迁移所需【的费用由申请迁【移者承担 — ?    —。。 : :第三十七条》 :。绿化补偿费》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用!于扩大城市绿地面】积、养护《、修复、《补种公共《绿地和?行,道树等其管理和使】用接受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