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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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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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建设《项目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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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国家建设项目【是指本市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控股单位》以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融资: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含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等)、】政府设立的》专项:。建设资金、》。国,家统一借贷的资【金等进?行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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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称—。财务收支包括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及—融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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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市、县(市、区】)审计机《关是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部门】依照审计管辖范围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实施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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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点建:设项目由《市审计机关审计管辖!市审计机关可以将其!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委托或授权县(【市、区)《审计机?关审计?也可以直接审—计县(市《、区)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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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经贸、【财政、地《税、建设、价格、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国税、监】察、金融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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