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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燃气器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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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燃气器具应当附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说明》书并:经法定检验机构对】其气:源适配性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燃】气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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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燃气】。器具销售《企业应当在销售地】设立维修站点向用户!提供维修服务并【明示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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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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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安装、维修活动【的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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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安装、维修燃】气器具材料和配【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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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得擅自《移动燃气计量—表和公用燃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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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用户提供安装—。、维修凭证;—
(【四)设定不低于【1年的安装》保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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