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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燃气器具【管理
第【二十:。六条燃气器具—应当附?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说明书并!经法:定,检验机构对其气源】适配性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燃—气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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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燃气】器具销售企业应当】在销售地设立—维,修站点向用户提供维!修服务?并明示服务收费标准! ,
第》二十八条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活【动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安装、维修活!动,的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九条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安装、维】修燃气器具》材,。料和配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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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得擅自移《动燃气计量表和公用!燃气:设施;
》 , ?(三)向用》户提:供安装、《维修凭证;
—。
(四【)设定不低于—1年的安装保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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