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绿地占用管理
!
第三十八条】 ,经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以—及已建成的绿化【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
第《。三十九条 因城市规!划调整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城市规划确定的】绿地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制定《调整:规划征得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四十条 因特殊【原因需占用绿地在1!000平方米—以内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超过1000—平方米的必须—报城市人《民政府审批;超过5!000平方》米的:必须报省《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占用绿!地的单位《应按规?定补建?绿地不能补》建,的应当到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第十七条的规定缴纳!代为绿化所》需的费用
—
:第,四十一条 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需经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规【定,。办理临时占用—绿地手续《使用期?。间应采取保护绿地的!措施:。使用:期,满后应按规定期限恢!复原状并报》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