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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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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资格认定《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按》照“个人如实申请】、社区群众评议【、房产部门》管理、政府严格审】。核、逐级张榜—公示、分类摇号【排序、社会公开监督!、违规操作必纠”】的原则制定申—请购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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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 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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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人如》实申请
【 ?各,县(:市)(?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人到居住!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领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书如实填写、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和居:。住,。现状等情况向—居住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提交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 , 二、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 (1)收》入证明应提》供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障的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有:关部门出具》材,料应对?其真实性负责
! ? (:2)住房《情况:证,明应提供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并附:现住房产权》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危房户【提供当地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具有B《级,以上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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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户籍证和身—份证明
—。 (4—)婚姻证明
! (5》),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扶养:。证明
【 申请人是—烈军属?或劳动模范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六条 —评,议程序
》 县(市】),(,市中心城《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人】递交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书【及,证明材料后》应当及时委》托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申!请人居住《地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进行评议评》议,范围应当在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以及—社区邻里之》间进行评议内—容,主要是?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现状、家》庭人口、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评议情《况作:出评议结论评议【程序:必须在1《0,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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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审查《、公示程序
! 一、初—审 一榜公—示
】1、县(市)居委】会对评议结论—进行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所在单位和居】住地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 居委会对公示】期,间的投诉举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居委会将【。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报镇(《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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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对评议《结论进行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所在单位—和居住地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 市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将】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报【区人:民政府
【 二、复审 】 二榜公《示
? 1、县】(市)所辖镇(【街道办事处)接到】居委会报送的—材料后及时组—织调查、评议、复查!
镇】(街道办《事处)及时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证,明材料、评议材【料等进行复查将复】查,结果报县《(市)政府》。
《 2、》区,政府接到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后及时组织调查【、,评议、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市》人民政府
【。 3》、当地?人民政府可》委托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复核结果进!行审:查也可组织专门【的审查班子进—行审查市中心—城,。区将审查结果在【区人:。民政府张榜公示(县!(市)在街道办【事,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 《 三、?审批 三》榜,公示
《 当地人民!政府对核查结果在】政府网站和当地【报纸或其他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
? ?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确定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申请人并将名单予!以公布
】 四、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准—入,通知书、经济适用住!房摇号通知单
! ?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经政府批准【公布:。的,申请人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准入通知书【、经济适用住房【摇号通知《单,并报政府备》案
》第二十八条》 摇号程序—
《 1、政府【对取:得摇号通知单的【申请家庭按住房困】难程度和《其他规定《的条件?进行分类并》确定各种类别—的住房分配》比例
《 ? 2、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房源总量!和类别比《例进行分类》公开摇号摇》号前1个月应向社】会预告?以下:事项:⑴发售摇号的时间】和,地点:。。。;⑵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套,数、户型《、,面积、价格》、位置等《情,况,;⑶摇号中签—的比例和操作规程】;⑷: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摇号时应公【开进行并由》公证人员公证电视】现场直播
【 3、—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向摇号中签的家【庭核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并注明申请人—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和购房期限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开发建设单位配】合实施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 , ? 4、摇号中签【的家庭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住房未在规定期限内!购买住房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请》
第》二十九条 轮【。候程序?
—。 轮:候户:数按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总户【数的10%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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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进入轮候期的】申请人?未能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的或》参加摇?号未中签的申—请人可?以参:加下:。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摇号但须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重新核实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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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办证程序
—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办?理经济?适用住房《权属登记《时持:购房合同、票—据、:经济适用住房准【入通知书、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到当地房地产【部,门申请登记发—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上注明以下内容!政,府福利性住房;【不得上?市交易或变相交易】不得转让、转租【或用:作经营性用》途不得采用与他【人对:调等方?式进行?变相转?让房产证上必须【附,有户主和共》同购买人的照片【。、姓名?土地登记部门应当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注明“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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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 退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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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退出机制!,退出采《取政府收购的形式实!现,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由政府按退—出,当年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收《购1、?购房人转让、转租】、交换、《赠与、?分割、合并或改变使!。用,性质并拒《不改正的;2—、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3!、购房人死亡且无人!继承居住权的其【他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财产权的;4【、设定抵押》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需处分—经,。济,适用住房的》;5、购房人—自愿退出经济适【用住房的
! 退房时申—。请人或继承人—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退房!手续
》
第三十二条—。 各地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前必:须制:定公开?销售:方案方?案包括?。出售总?量、时间、》户型、单价》、方法和规程
】 ? 各县(市)公】开,销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 市中心城区—公开销售方案—报省建设厅批准【
第三十三】条 签订购房合同!、交纳?购房款及有关—费用
《 《 摇号中签的家【庭选房后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购房合同办理付款等!有关手续
【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必须明?确以下内容》(一)经济适—用住房属于福利【性,。住房不能《。上市;(二》)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本人或直系【亲属居住《不得转让、出租、】开公司、《开店面或用于其它】非居住用途不得以房!屋对调等方》式变相非法转—让;(三《)凡私自转》让、出?。租者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经济处罚】处罚款不少于转【让非法所得;(【四)私?自转让居住的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回经济《适用住?房转让者、受让者】损失自?负;:(五)居住》者必须每年接—受当地房地产部门身!份核对;《(六)以按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者必须!按期缴款
【
第三十四条 负!责审查的单位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的调?查可通过邻里访【问、入户《调查、?。查档取证《及信函索证的方【。式进行?
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的评?议、:公,示,、调查和审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 , 负:责审查?单位对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济适用住房预销】售合同实行网上备】案制度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即?时在当地房地产信息!系统备案
【
第三十五》。。条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已,纳入家庭人》均年收?入、人均《住房面?积计:算的家庭《成,员可依法继承该【住房的财产权同时】可继承居住权—其他家庭成》员是继承人的—可,。以,。依法继承该》经济适用住房的财】产权但不《能继承居住权—。其财产权的继承应在!政府收购《后以货币《的,形式:实现
》
第三十六条 【 购房人需将—经,济适用?。住房抵押贷款—的,应当:征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已纳入家》庭人:均年:收入、?人均住房面积计算】的其他家庭》成员的?书面同意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价值《。以抵押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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