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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章 —购买条件
】。。第二十一《条 :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1、有当地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的;
! 2、无】房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3!。、属于中低收—入标准?线以下的家》庭(中低《收入家庭的人均年收!入标准线划定依据】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小【于1的系数作为【。。参考依据来合理【划定;
! 4、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申请人家【庭成:员之间(属》于农业户口》)有法定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可以】列入:家庭人均《收入计?算
》 , 单身《居民符合《晚婚年龄(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且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购!。
? 经济适用】住房应优先出售给】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危房户?以及烈军属、劳动模!范(设区市以上政】。府,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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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已参—加,集资建房的》;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已参加过房》改购房(含在外地】已参:加房改购房)的;】已建私房的;受到政!。府或单位奖励、赠送!住房的
第二!十三条 《 家庭收入的—核定
《 家庭上】年度总收入状况 】以,单位或社区、街【道核定盖章为—准
》 ?1、申请人家—庭成员?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核定加》盖公章
— 《2、申请人》家庭成员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工资?部门核?定加盖劳《动工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无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
》。
3【、,申,请,人,家庭成员属》社会从?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审:核街道确认加盖【。公章居住地与户籍】不一致的由居住地社!区,、街道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社,区、街道《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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