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第七【条,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实!际需:求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住房建设规划!对当:年房地产开发指【标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保,持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每年:需将本地的商—品住房开发》总量于上《。年,底报市人民》政,府,核准市中心城区的】商品住房开发总量于!。上年底报省人—民政府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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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各县(【市)人民政府必须在!当,地年度?商品住房开发指标总!量中按不低于2【0%的比例》建造经济适用住房】(不包括拆迁还建】房)建造的经—济适用?住房可?部分用于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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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本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有关!。部门要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已核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计划】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报市《有,关部门?审批确保列入计划】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当年—开工建设
— ? 根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合【理,选择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
: 按照【集约使用土地的原】则,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优先》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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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可由政《府,直接组?织也可以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参与:投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三》。级以上资《质(市中心城区【参与投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二级—。以,。上资质)、充足的资!本金:、,。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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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要《做到:标准适度、功能齐全!、质量优良》、经济适用、环【。境优美、《便利节?。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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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要?。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标准以每套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左右为主】最,高不得超过9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面!积报规划、房地产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并!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承担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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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为居民营造文!明、:安全、整洁、便【利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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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中心城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采用市区联动的!方式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各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本地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报—建应有政府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文件、总体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意,见等材料发改委【、规划、《国土、?建设、房管等部门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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