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保障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管理】依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06]!3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给予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 第三条 各】县(市)人民政府在!推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按照》核定总量、集—中,建,设、定向供应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销【售、:统一管理 》 第四条 【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的购!买资格采取居委会】、镇或街《道办事处、各—县,(市)人民》政府三级审核并三榜!公示:的方式认定 【     市中心城!区以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三级《审核并三榜公—示的方式认》定 :。 第五条— :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各县(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    当地房地】产、建设、》。发,展和改革、规划、】财政、国土资源【、物价、监》察、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和:金融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积极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出租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用于》商业:性经营、仓储等【非居住性《用途   —   对未》参,加房改但已享受【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职工》如,已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停止】发放住房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