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交易?管,理,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
!(二)?无房:(含拆?迁户已经《安置公?房租住除外)—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家庭!
(》三):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平均收入
【 (四)未享受】过,房改政策购》房的家庭
】(五)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二条 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标准
《
(一)家庭人!员,不超过3人(含3人!)核准面积为6【0平方米
(!二)家?庭人员?为4人标准面积【原则上70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为—。5人以?上,。(含5人)标—。准面:积原则上8》。。。0平方?米
:。
第二十三》条, ,。。申请购买或承租程】序
? (?。一)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申请表;
】(二)到夫妻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
《
(三)到房】改管理部门核准购】买房改房、集资房】、合:作建房?情况;
(】四)报?经济适用住房办公】室审批
(】五)向社会公—示;
—(六)?持批:准,的申请表选购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一)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
《
, , (二)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
【
?(三:)房:改管理部门出—。具的是否购》买房改房、集—资房或合《作建房证明;—
(四)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核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 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定;》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核准面积】。
第二十》六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补交差价超面!。积差价由各》市、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制定并报《政府审批、公示【超面积部分差价【款统一交《财政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