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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交易管!理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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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
? (:二):无房(含拆迁户已】经安置?。公房租住《除外:),。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家庭】。
(三)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平均收入》
(四—)未享受过房改政策!。。购房:。的家庭
(五!),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二条 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标准
【 (一)《家庭人员《不超过?3人(含3人)核】准面积为60平方米!
(二)家庭!人员为4人》标准面积原》则上7?0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为5人以上(!含5人)标准面积】原则上80平方米】
:第二十三《条 申请购买或【承租程?序
(一【)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申请表】;,
(二)到夫!妻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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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到?。房改管理部门核【准购买?房改房、集资—房、合作建房情【况;
(四)!报经济适用》住房办公室》审批
(五】)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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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批准》的,。申请表选《购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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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
(二)【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
》(,。三)房改管理—部门出具的是否【购买房改房、集【资房或合作》建,房证明;
— (四)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核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定;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核准面《积
?第二十六《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补交差价超【面积差价由各市【、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制定—并报:政府审批、》公示超面积部分差价!款统一交财政—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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