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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交易管【理,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  》 (二)无》房,(含拆?。迁户已经安置公房租!住除外)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家:庭   (三【),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平均收《入   》(,四,)未享?受过房改政策购房的!家庭  》 (五)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二条 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标《。准, :  (一)家庭人员!不超过3人》(含3人)核准面积!为6:0平方?米   (二)】家庭人员《为,。4人标准面积原则上!7,0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为5!人以上(含5人)标!准面积原则》上80平方》米 第二十三【条, 申请购买或—承租程序 》   (一)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申请表;   】(二)到夫妻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   (】三)到房改管—理部门核准购买房改!房、集资房、合【作建房情况;—   (四)【。报经济?适用住房办》公,。室,审批 ?   (五)向【社会公示; —   (六)—持批准的申请—表选购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一)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 《   (二)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 :。 ,  (三)房改管】理部门出具的是【否购买房改房、【集资房或合作建【。房证明;《   (四)【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核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定;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核准》面积 第》。二十六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补交《差价超面《积,差价由各市、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制】定并报政府审批、公!示超面积部》分差价款统一交财】政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