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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地》震监测预报》
第九!条 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由市【地震监测《台网:、县(?市,、,区)地震监测—台网组成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有关单位—、个人?。建,设的强震动监测【设施等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点)】。是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的补充
【 第十《条 :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建设和管【理其建设《、改造资金和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日常管—理由本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
! 第十一条 对国家!和省确?定范围内的石油【。化工、大型水库【。、特大?桥梁、?超限:高,层建(构)》筑物等重《大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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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工程在建设工】程开工建《设前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技,术方案进行》业务:指导;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将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情—况报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承担;产—权发生转移》的其:运行和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所需经费由产!权单位承担》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产生的地震监测信息!应,当纳入全《市地:震,监测: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 第十?四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省】、市有关《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要求组织建【设地震?前兆观测站、地震】宏观观?测点并确定》。相关观测《人,员
第十五】条 市、《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设施分布【地点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同,时书面告知同级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公:安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应当依法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部门依《。法设置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
!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召?。开震情会商》会,必要时召开紧急震情!。会商会提出地震预】测意:。见
地—震预测、预》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和传播》地震谣言
— 发生地》震谣传、误》传事件时《市、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澄清其—他,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第十八条 一次齐发!爆破用药《量相当于《四吨:梯恩梯?炸药能?量以:上的爆?破,单位在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的同时应当向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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