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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等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防震减】灾是社会公益事【业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地震工作机构【和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完善【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简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与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财政、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第五【条 市、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后【实施地震、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做好防震!减灾规划与其他【。。各项规划的衔接确保!防震减?灾任务的《落实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地震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地震宏观测报】、,地,震灾情速报和防震】减灾宣传网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防】。震减灾助理员—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增,加防震?减,灾科技投入》推广防震减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第八—条 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开展《防震:减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有》权举报?任何违反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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