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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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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等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防震减灾是》社会公益事业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地震工作机构!和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完善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简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与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财政!、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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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市、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后!实施地?震,、,。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做【。好防震减灾》规,划与其他各项—规划的?衔接:确保防?震减:灾任务的落实
】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地震—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地震宏观!测报、地《震灾情速报和防震减!灾宣传网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防震减?灾,助理员?。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增加防】震减灾科技投入【推,广防震减《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第八条 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开展防震减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有权举报任何—违反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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