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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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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确定的特《定区域内新建、改建!。建筑:物,建筑:的高度必须符合相】关规划确定的建筑】。控制高度或建筑【限制高?度尚无规划明确的】应进行景《观分:析后提出高度控制和!保护:措施
》。 机—场空域、电台、气象!台、无线电微波通】道及其他有净空限制!。地区:内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高度还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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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沿城市主!干道的?。建筑物高度应符【。合城市?防灾专项《规划的?。有关建筑控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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