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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高层!建筑:与周边建筑的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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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高层建筑与!北侧:、东侧、西》侧住宅的间距应满】足被遮挡的》。住宅大寒《日有效日照不少于二!小时(危旧房改造】等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区块除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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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建筑与【其北侧正《南北:投影范围内》住宅的间距按以【下公式计算
L=!(H-2《4)×?。。0.:3+S
注式中】L为建筑之》间间距(m)—最小值29m;H】为高层建筑高度(m!);S为高层建筑】正南北向投影的宽】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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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值》大于1.《。2H时?按1.2H控制;】。当按1.2H计算】时形体规则的—遮,挡建筑可套用多层】建筑不同方位日照】间距折减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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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同一地块内建筑【同步设计的》建筑间距可折减至0!.9L但《不能:与本条第《(1)款同时适用;!
》 (3)当受】遮挡建?筑,为新建住宅时L值】可扣:。除其非居住用房【的高度但《扣,除的最大《值为10m
!2,.高:层建筑与《其正北侧投影范围外!东西两侧住宅—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住宅?主朝向面向高—层建筑或住宅主朝向!与高层建《。筑正午投《影范围正面相对的间!距不应?小于24《Q(:单位m,下同—)
! , ①Q为高层建!筑高度综合影—响系:数详见附则一—术语;
》 ? 《 ②同一地块两【建筑同步《设计时?可取消Q《值的计算并适用本章!所有条?款
》 : (2)住宅【。与高层建筑》山墙相对或平—行布置?前后错开的间—。距不应小于》13Q
! (3)采【取第(1)、(2)!款以:外的其它布》置方式的间距不【。应小于18Q—
第》二十一?条 : 高层建筑与南侧住!。宅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层建筑与南侧【南北向布《置的低、多层住宅外!墙的:间距不应《小于18Q》;与南侧东西—向布置的低、多层住!宅北山墙的间—距不应小于1—3Q当?高层建筑为居—住建筑时还必须满足!第一节有关》低、多层建》筑遮挡居住建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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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居住高层建—筑,与南侧高层住宅外】墙的间距不应小于2!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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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老年公寓、!医院病房、》中,小学普通教》室、: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疗?养院疗养住宿楼【等建筑按住》宅,与,高层:建筑间距《标准:控制并?进行日?照分析其日照应满足!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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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 高层非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行布置》的与地块外》建筑外墙间》距不应小于》20Q与地块内建筑!外墙间距《不应小?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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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互?垂直:。布置的?应大于等于13【Q;南侧建筑外墙朝!北时应大于等于1】5Q
— : (3)高层【建筑山墙之间间距不!应小于1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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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高层建—筑与其周《边相邻地块的低【、多层非《居住建筑(》第二十?二条:所列的非居住建筑】除外)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外墙之间—间距不应小于—15m
— 2.外墙!与山:墙之间间距不宜小】。于13m《
3!.山墙之间间距【不应小于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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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高层建?筑为:居住建筑的其与多层!非居:。住建筑?。的间距还必须满足第!一节有关多层建【筑遮挡居住建筑【的有关规定且外墙】。之,。间间距不应小于【。18 m
!。 5.》低多:层建筑为《宾馆客房和集—体,宿舍:等建筑的前四款规定!的最小?间距应乘《以高层建筑的Q【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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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高层建筑裙!房应满足多层建筑与!其,。它,建筑:的间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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