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 容许长】细比和构造要求
!
,
?
10《.4:.1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不宜【大于13《。0ε:k
—
10.4.2 !当钢梁?的上翼缘没有通【长的刚性铺》板或:防止侧向弯扭屈曲】的构件时在构—件出现塑性铰的截面!处应设置侧向—支承:该支承点与其—相,邻支承点间》构件的长《细比λy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式【中λy弯矩作—用平面外的》。长细:比;
《
》 】 l1?侧向支承点间距【离(:mm);对不出现塑!。性较的构《件区:段其侧向支承点间】距应由本标准第6章!和第8章《内,有关弯矩作用平【面外:的整:体稳定计算确定【;
《
:
】 iy截面【绕弱轴的回转半径】(mm);
】
:。
【 , M1》与,塑性铰距离为—l1:的侧向支《。承点处的《弯,矩,(N·?mm);《当长度l《1,内为同向曲》。率时M1/(—γ′xW《xf)为正》;当为反向曲率时M!。1/:(γxWxf)为】负
》
10.4.3 !。 当工字钢梁受拉】的上翼?缘有楼板或刚—性铺板与钢梁—可靠连接时形成塑性!。铰的截面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
《 1: 根据本》标准公式(6—.2.7《-3)?计算的正则化长【细比不大于0—。.3;
】
: 2 布置间!。距不大?于2倍梁高的—加劲:肋;
《
— , 3 受压—下翼缘设置侧向支撑!
1【0.4.4 — 用作减少构件【弯,矩作用平面外—计算长度的侧—向支撑其轴心力【应按本标《准,第7:.5.1条确定
】。
?。
10.4.5】。 所有节点及【其,连接应有足》够的:刚度应保证》在出现塑性铰前【节点处各构件—间的夹角保持不【。变构件拼接和构【件间的连接应能传递!该处最大弯矩设计值!的1.1《倍且不得低》于0.5《γxWx《f
【10.4.6 】当构件采用手工【气割或剪切》机割时应将出现【塑性铰部《位的边缘刨平当螺】栓孔位于构件塑【性铰部位的受拉板件!上时:应采用钻成孔或先冲!后扩钻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