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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构件?的,。稳定性计算》 】8.2.1  除】。圆管截面外》弯矩作用在》对称轴平面内的实腹!式压:弯,。构,件弯矩?作用平面内稳定性】应按:式(8.《2.:1-1)计算弯矩】作用:平面外稳《定性应按式(8.】2.1?-3)计《算;对于本标准【表8.?。1.1第《3项、第4项中【的单轴对称压弯构件!当弯矩作用在对称平!面内且翼缘受—。压时除应按式(【8.2.1-1)计!算,外尚:应按式?(8.?。2.1?-4)计算》;当框?架,内力采用二阶—弹性分析时柱弯【矩由无?侧移弯矩和放大【的侧移弯矩组成此】时可:对两:部分弯矩分别乘【以无侧移柱和—有侧移柱的等—效弯矩系数 】 ? — , ,  式中N》。所,计算构件范围内【轴心压力设计值(N!); ? 》         ! N′E《x参数?按式(8.2.【1-2)计算(mm!),;  】       【  φx弯矩作用平!面内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 :     】。      Mx所!计算:构件段范围》内的最大弯》矩设计值(N·【m,m); !    《      W1】x在弯矩作用—平面内对《受,压最:大纤维的毛截面模】。量,(mm3); 】 ?        】。   φy弯矩【作用平面外的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按本标准第7.2】.1条确定; 】    【       φb!均匀弯曲的受弯构】件整体稳《定系:数,按本标准附》录C计算其中工字】形和T形截面—的非:悬臂:构,件可按本标》准附录C第》C.0.5条—的规定确定;对【闭口截?面φb=1.0;】   】。       【 η截面影响系【。数,闭口截面《η=0.7其他【截面:η,=1.0; 【 《  :     》  :。 W2x无翼—缘端的毛截面模量】(mm3) 【     等!效弯矩系数βmx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    —。 1  无侧—移框架柱《和,两端:支承的构件 — 【 《  :  式中Mqx横】向,均布荷载产生的弯矩!最大值(N·mm)!; —。    《       M】1跨中单《。个,。横向集中荷载—产生的弯矩(N·m!m); 》     】      β【m1x取按本条第1!款第1?项计算的等效弯矩】系数; 【     —     》 β:mqx取《本,条第1款第2项【计算的?等,效弯矩系数 】 ,     —2  有侧移框【架柱:和悬臂?构件等效弯矩系数β!mx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    ! 式中m《自由端?弯矩与固定端弯矩】之,比当弯?矩图无反弯》点时取?正号有反弯点时【取负号 !  :  等效弯》矩系数βtx—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 》  :  1  》在弯矩作用平—面外有支《承的构件应》根据:两,相邻支承间构—件段内的荷载—和内力情况确定 ! 》 :  《   2 》 弯矩作用平—面,外为悬臂的构件【βtx=1.0 ! 《8.2?.2 ? 弯矩绕虚轴作【用的格构《式压弯构件整体稳定!性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弯矩作】用平:面内的整《体稳:定,性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式中I?x对虚轴的毛—截面:惯性:矩(mm4); 】 ?        ! ,  y?0,由虚轴到压力较【大分肢的轴线距【离或者到压力较大分!肢,腹板:外边缘的《距,离二者取较大者【(mm); —    】  :     φx【、N′Ex分别为】弯矩作?用平面内《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和参数?由换:。算长细?比确定?   】。  2  弯矩【作用平面外》的整:体,稳定性可不》计算但应计算分【肢的稳定性分肢的】。轴心力应按桁架【的弦杆计《算对缀板柱的—分肢尚?应考虑由剪力引起的!局部弯矩《 8【.2:.3 ? 弯矩绕实轴作用】的格构式压弯—构件其?弯矩作用平》面内和平面外的稳】定性计算均与实腹】式构件相同但在【计算弯矩作》用,平面:外的整体稳定性时】。。长细比应《取换算?长,细,比φb应《取1.0 】 8.2.4  !当柱段中没有—。。很大横?向力或集中弯矩【。时双向压弯圆管的】整体稳定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 式中φ轴心受【压构件的《整体稳定系数按【构件最大《长细比取《值;  !      —   M计》算双向压弯》圆管构?件整体稳定》。时采用的弯矩值按式!(8.2.4-【。2):计,算(N·mm);】    !       M】xA、?MyA、Mx—B、MyB分别【为构件A端关—。于x轴、y轴的弯】矩和构件B端关【于x轴、y轴的弯矩!(N·mm); 】  —         !β计算双向压弯整体!稳定:。时采:用的等效弯矩系数;! —      —    M1—x、M2x》、M:1y、?M,2y分别为x轴【、y轴端弯》矩(N?·mm);构件【无反:弯点时取同号构件】有反弯点时》取异号;|M1【x|≥?|M:2x||M1y【|≥|M2y|【。; — ,    《      —N,E根据构件最—大长细比计算—的欧拉力按式(8】.2.?4-6)计算— 8.】2.5  弯矩作用!在两个主平》。面内的双轴对—称实腹式工》字,形和箱?形截面的压弯—构件其稳定性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 ,  式?中φx、φy对强轴!x-x和弱轴—y-y的轴心—受压构件《整体稳?定,系数;? 》  :。    《     φ—bx、φby均【匀弯:曲的受?弯构件整体稳定性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C计算其【中工字形截面的【非悬臂构件的φb】x可按本标准附录】C第:C.:0.5条的规定确】。定φby可取为【1.0;《对闭合截面取—。φbx=φby【=1.0《; —     》  :    Mx、My!所计算构件段范【围内对强轴和弱轴的!最大弯?矩设计值(N—·mm?); 【。  :。         !。W,x、W?y对强轴和弱轴【的,毛,截面模?量(mm3);【 : 《       【   ?βmx、βmy【等效弯?矩系数应按》本标准第8.—2.1条弯矩—作用平面内》的稳定计《算有关规定》采用; 】。     》  :    β》tx、βty等效弯!矩,系,数应按本《标,准第8.2.1条】弯矩作用平面外的稳!定计:算有关规定采用 !。 8.—2,.6  弯矩作用】在两个主平面内的】双肢格构式压—弯,构件其稳定性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 : 《 ,    式中W1!y,在My作用下—。对较大受压》纤维的毛截面模【量(mm《。3)  !   2  —。按,分肢:计算  !  : 在:。N和Mx作用—下将分肢作为桁【架,弦杆计算其轴心【力My?按式(8.2.6-!2)和式(》8.2.6-3)】分配给两分肢(【图8.2.6)然】后按本标《准第8.2.1条的!规定计算分肢稳【定性 【。 ,  【  : 式中I1、I2分!肢1、分肢2对y】轴,的惯:性矩:(mm4); 】      !。     y1、y!。2My作用的—主轴平面至》分肢1、分肢2【的轴线距离(mm】) — 8:。.2.7 》 计算?格构式?缀件时应取构—件,。的,实际剪力和按本【标准式(7.2.7!)计算的剪力两者中!。的,较大值进行计算 】。。 《 【图8:.2.6《  格构式构件截面! 《 1-分》肢1:;2-分肢2 】 : 8.2.8  !用作减小《压,弯,构,件弯矩作用》平面外?计算长度的》支撑对实腹式构【件应将压弯》构件的受压翼缘【对格构式《构件应将压弯—构件的受压分肢视】为轴心受压构件【并按本标准第7.5!节的规定《计算:各自的支撑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