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结,构或:构件变形及舒适【度,的规定
—
》3.4?.1 结构或构件!变形的容许》值宜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当有实—践经验或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不影响》。正常使用和观—感的原则对本标【准附录B《中,的,构件变形容许—值进行调整
—
,
3》.4.2 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变形时可不》考虑:螺栓或铆钉孔引【起的截面削弱—
—3.4.3 横】向受力构件》可预先起《。拱起拱大《小,应视实际需要而【定可取恒载标—准,值加1/2活载标】准值所产生的挠度值!当,仅为改善外观条【件时构?件挠度应取在—恒荷载和活荷—载标准值作用下【的挠度计算》值减去起拱值
!
3.4.【4 竖向和水平荷!载,引,起的构件《和结构的《振动应满足正常使用!或舒适度《要求
】3.4.5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舒适!度验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