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结构或【构件变形《及舒:适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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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结构:或构件变形的容许值!宜,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当有实践经【验或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不影响—正常使?用和观感的原则【对本:标,准,附录B中的构件变】形容许?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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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变形时可【不考虑螺《栓,或铆钉孔引起—的截面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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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 横向受力构件【可预先起《拱起拱大小应视实】际需要而定可取恒】载标准值《加1/2活载标准】。值所产?。生的挠度值》当仅为改《善外观条件时构件】挠度应?取在恒荷载和活荷】载标:准值作用下的挠【度计算值减去起【拱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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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竖向和水【平荷载引起的构【。件和结构的振动应】满,。足正常?使用:或舒适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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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舒?适度验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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