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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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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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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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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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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含改建!、,。扩建)民《用建筑节能、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其,中农:。民自建住宅仅适用】本条例关于民—用建:筑节能的《鼓励和扶持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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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民用建筑!节,能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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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和《各县:级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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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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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民用建《筑节能?应,当坚持节约资源【、安全环保、—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因地制宜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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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将民用建筑—节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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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等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节能规划和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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