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五》章 供水设施管理】 《  第二十七条【 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应当对城市供水】专用的?水井、引《水管道、水厂、【。泵站、供水管道以】及闸门、《消火栓、空气—阀、水表等供水设施!严格管理定期—检,修确保设施运行安全!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或擅自!。改装、拆除》、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因工程建设需!要改装、拆除、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向城市—。。供,水经营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城市供水经—营单位负责组织设计!和施:工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八条 》使用公?共供水的用户新装、!改装供?水管道或总水表【时须事前向城市供】水经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并?按规:定交纳费用后由城】。市供水经营单位【组,织设计和施工 】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和地下的安全距离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条 使用公共供水的!用户投资建设的【供水设施进户—总水表及其以外的供!水管道和设施由【。城市供?水经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进《户总水表以内的【用水管道和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管理并应接受城】市供水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对进户总水表!和表井用户》有,。责任进行《维护管理因用户责】任致:。使水:表损坏或者影响抄】录水表的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可按最—高月用?水量计收水费—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开关:公,共供水阀门》。。不,得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上接:管,取水不得采取—技术手段使进户【总水表?停滞、失灵》或逆:行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市供水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供水:管,径最大流《。量,标准的三倍计收水】费损:坏供水设《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   第三》十三条 使用公【共供水的用》户新:建加压设备》必须经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同《。意并通过贮水—设备供水禁止在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  在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由城市!供水:。经营单位责》令停止抽水、拆除】抽,水设备并按水—泵额定流《量标准的三倍计收装!泵期:间的水费   第!三十四条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单位不?得擅自转《供,水确需转供水的须报!经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五条 公用消火!栓由:公安消防部门和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共—同管理城《市,供水经营单》位负责消火栓—的设计、安装—、维护;《。消,防部门遇有火—警开启使用消—火栓后应按月将启用!位置、用水时间、用!水量通?知城市供水》。经营单位   】户用:。无表消火栓由城【市供水经营》单,位负责设计、安【装、加封《铅印并按《季收:取消防准备费用【户如遇火警启用【后须在?两日内报城市供水经!。营单:位  《 非因消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启消《火栓取水对》违反:者由城市供》水经营?单,位按最大流量—标准计收开启期间】的,。水费 《  第三十六条【 新建城市供—。水设施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资料存《档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