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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水水质—管理
第!十,条, ,城市供水水》源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和—单位:自建供水《设,施供:应的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水源《。环境保护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 :第十二条 在城市供!水水源环境保护【区,内禁止一切危害供水!水质的行《为
《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十四条? ,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水质监测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化验监测并依法接】受,卫生:防疫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新安装《或维修的供水—管道及设备》应当进?行冲洗和消毒经检验!水质合格后方可【供水
—第十六条 自建饮】用水贮水设》施的单?。位对贮水设施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其水质每月至少化验!。一次保持设》施完好防止》水质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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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对直接从】事制水?。工作:的人:员必须建立体检【档案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传染》病患者不得》直接从事制水—工作
》 第十八《条 生产、》使用和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必须实《行,间接取水方式禁止将!内部用水管道直接与!公共供水管道—。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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