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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水水质管!理,
—。第十条 城市供水】水源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和单位【自,建供水设施》供应的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水:源环:境保护?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 :第十:。二条 在城》市供水水源》环境保护区内禁止一!。切危害?供水:水质:的,行,为
《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十四条!。 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水质?监测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化?验监测并依法接受】卫生防疫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新安—装或维修的供水管道!及设备应当进行冲】洗,和,消毒经?检验水质合格后方可!供水
第【十六条? 自建饮用水贮水】设施的单位》对贮水设施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其水》质每月至《。。少,化验一次保持设施】完,好防止水《质污染
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对直接从事制水】工作的?人员必须建立体检】档案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传染【病患者?不得直?接从事制《。水工作
》 :第十八条 生产【、使用和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必须实行间接取】水方式?禁止将内部》用水管道直》接与公共供水—管道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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