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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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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对经批准列入棚户!。区,改造的项目安置回迁!用房和公益性用【。房的建设用地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配建—的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按实际用地面!积予以?行政划拨;其他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所得净收益全部用】于政府配建廉租住】房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
: 配建廉租】住房资金应按—。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拨付—最多:可预:付总额?的70?%综:合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剩余的》30%资金经—验,收工程质量不合格】、装修?达不到规定标准【、建筑面积减少【、户型超过规定标】准的要限期整改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同时不》予支付剩余的30】%资金 《
第十六条— , 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扣除《回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面,积其他?普,通商品房《按,建筑面积减半计收】(每平方米》2.5元)集中供】。热管网配《套费的收取回—。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计收;其他普】通商品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收棚户区》改造项目扣除回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后按照!规定建设防》空地下室如需易【地建设的则按普通】商品房建《筑面积减半收取人防!结建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劳保统—。筹费按?开发建筑总面积减】半收取其《他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一律—免收
第十七条! 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地方《税收中?地方留成部分—税金全额《投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配建—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回迁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十八条《 棚户《区,改造项目可按房屋开!发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4%、【51:0万平方《米5%?、10万平方米【以上6%《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小区内新【建七层(含七层)】以上的高《层建筑可不计算【配建:廉租住房对》经过土地招拍挂【已取得棚户区改【造土地使用权的不再!减免配建廉》租住房对地处边远】、商业?价,值低、开发难度大】、,回迁房屋比例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经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确定可适当下调配】建廉租住《房的比?例直至为《零
第十九条 ! 棚户区《改,造项目?相邻城市规划道【路,、且需要同》时拆:迁的其主路面及【两侧:各外延一米(以市规!划局出具的控详规划!图,为准)的拆迁补【偿和土地《费,用由市政府承—担其余退红线部【分的拆迁《补偿和土地》费,用由开发企》。业负责主路面及两侧!各,外延一米房》屋拆迁需要回—迁,安置的由《。开发企业按照—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的!标准将其回迁安【置到所在的回迁楼】房之内市《政府按?。照统一确定的新建】。楼房的成本》价格将拆迁》费用返还给开发企业!
第二十条 】 ,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可分期付】款首:期付款不低于50】%
取!得,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尽快】组织实?施满一年《没有实施《拆,迁的:按闲:置土地处《理;需要《分期使用土地的【应到市国土局—和市棚改办》登记备案对》没有登记《备,。案且满一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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