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审批【程序及条件》
:
第五条 【凡,拟进行棚《户区:改造的开发》企业必须《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开发资质必】须具:有与拟?改造项目相》配套的充《裕建设资《金坚:决杜绝无资》质或借资质进行开】发改造?绝不允许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进行开发改造
!第六条 报—。建程序、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相—关事宜
】 : (一)《市规划局先》行提出棚《户区改造项目—选址意见直》接受理开发企业改造!。申请报市《政府决定
【 ? (《二):对经批准列》入棚户区改造的【项,目由市规划局负责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回迁房用地面积!(回迁房面积由【动迁:办调查测算)、配建!廉租住房数量、公】益,性用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并予?以公示;同时告知】房屋产权《登记部门
!。 (三)!。。对已确定开发改造】、并已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项目由市国土局】按规定程序完成该】。宗土地?注销登记收回—原有土地使用权后】依据市棚改办对开】发企业的审》核意见实行“土地】现状”招拍挂—出让
! , 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予以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同时对回迁房和【廉租住房用地办理】行政划拨手续市【规划局予《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环保《局环评审核市发改】。委按核准程序下发】项目核?。准文件?,市人防办办理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手续或易地!建设审批《手续,市地》震局办理抗震—设防审批手续 】
》 《(四:)开发企《业持市国土局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文件—与市建设局签订绥化!市区棚户区改造【。协议书后《到市动迁办》审核房屋拆迁计划和!方案足额交纳—房屋拆迁保》证金和信《访稳定保障金—及存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由【市动迁办予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房屋《拆迁:公告经规划部门【现场核定《后按规定程序和政】策实:施房屋?拆迁:。
【 : (五)》对完成?房屋拆迁《的改造项目由开【。发企业到市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建设局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可证、工》程报建手续,在必】。须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前提下予以—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经市规划局定—位放线和《验线及消防》设计备案审》核后方可进行开工建!。。设 :。
《 (【六,)对给排水》、,供热、?。。供电:。、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燃气等!分部工程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会商》。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服务?杜绝内外《网衔接?不到位,给业—主带来不便,更【不允:许,出现质量问题 】
!(七)实行立面审】核制度由《市规划局负责—。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绝不】允许私自变更 】
? 《。 (?八)市建设局会【同市规划局对—回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加强监督管—理必须保证质—量,、数量及户型尤其是!回迁房必须满足需】求 : ,
(】九)对于竣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备案》和,综合:验收、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到房产管—理机构办理房—屋登记对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房》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 ?
?第七条?。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分期建!。设的须由《市规划局《审,定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分期建设的先】期建设部分》正常缴?纳税费
】
第》八条 《。开发企业必须向房屋!买受人(《包括以产权》调换方式《回迁安置户)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
,
, 第九条 【市,建设局监督开发企业!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建设施工单位
!
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真正具有与【本资质相《应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规:范无欠税、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无建》筑方面不良》记录:加强分?包管理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正规企!业方可分《包严禁分《包给社会自然人
!
第十条 —实行棚户区改—造的小区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改变的须经】市规划局批准—消防设计备案审核】并报市棚《。。改办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