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基本规定
!
?。
4.1 ! 设:计原则
—
:
4.》1.1 本标准】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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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2 本标准所采!用的设?计基准?期,应为50年
】
4.1.3 ! 木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
】
:。
4:.,1.4 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4.?。1.:。。4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
,
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文物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其安:全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
:
4?.1.5 建筑】物,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根据?其重要?程度适当调》整但不应低于三级
!
4.【1.6? 当确定承重结】构用材?的强:度,设计值时《应计入荷《载持续作用时间对】木材强度的》影响
?
:
4.1.【7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结构》构件应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
γ0Sd》≤Rd ! ?。 (4.《1.7)
—
—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的相关规定选用;】
?
!。 Sd—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进行计算;【
】 : ? Rd结构【或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4.!1.8 结构【。构件的?截面抗震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
S》≤R/γ《RE ! (4.1.—8)
—
》 式中?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
,
— 》S地震作用》效应与其他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进行计算;
!。
? 》 : R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
—。
4.1》。.,。9 : 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结构构件应!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Sd≤?C, : , 】(,。4.1.9)—
【 , 式中Sd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 — C设计【对变形、裂缝等规定!的相应限值
!。
4.《。1.10 风【。荷载和多遇地震作用!。时木结构建筑的水平!层间位移《不宜超过结》构层高的1/—。2,50:
—4,.1.?。11 木结构【建筑的楼《层,。水平作?用力宜按《抗侧:力构件的从属—面积或从《属面积上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比,。例进行分配此—时水平?作用力的分配可【不考虑扭转影响但是!对,较长的墙体》宜,乘以1.05~1.!1,。0,的,放大系数《
—4.1.《12 《风荷载作用下轻型木!。结构的边《缘墙体所分配—到的水平剪力宜乘以!1.2的调》整系数
【
4.1.13 ! ,木结构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木构《件腐朽或《被虫蛀?应确保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
4.1《.14 承重结】构用胶必《须满足结合部位【。的强度和耐久性的】要求应保证其胶合强!度不低于木材顺纹】抗剪:和,横纹抗拉的强度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
4—.1:.15 木结构中!的钢构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