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基本规定《
—
4》.1 设计原【。则
】
,。4.1.1 —。 本标准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
!
4.1.2 ! 本标?。准所采用《的设计基准期应【为,50年
】
4.1.3 【 木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
【
4.1【.4 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4.1【.4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
,
:
:
:。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文物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其安全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4!.1:。.5 ? 建筑?。物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根【据其重要《程度适当调整但不应!低,于三级
【
4.1》.6 当》确定承重结构—用材的强度》设计值时应》计入荷载持》续作用时间对—木材强?度的影响《
4.1!.7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结构构件应按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
?γ0Sd≤Rd !。 — (4.1.【7)
—
》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的相关规定选【。用;
》
— : Sd【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进行》。计算;
】
! R?d结:构,或,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
4.《1.8 结构构件!的截面抗震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
》S≤R?/γRE《。 — :(4.1.8—)
?
《 式中—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
! —S,地震作用效》应与其?他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进行计算;
【
【 R!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
4.1!.9 《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结构构《。件应:。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
?S,d,≤C 》 (!4.1.9)—
! 式中Sd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 : C设计!对变:形、裂?缝等:规定的相应限值
】
《
4.1.10【 风?荷载:和多遇地震》作用时木结构建【筑的水平《。层间位移不宜超过结!构层高的1/25】0,。
—4.1.11 木!。结构建筑《的楼层水平》作用力宜按抗侧力】构件的从属面—积,。或从属?面积:。上,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比例进行分【配,。此,时水平作用力的分配!。可不:考虑扭转影响—但是:对较长的墙体宜乘以!1.05~1.10!的放大系数
!
4.1.—12 风荷载作】用下轻型《木结构的边》。缘墙体所分配到【的水平?剪力宜乘以》1.2的调整系【数
【4.1.13 】木结构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木构件《腐朽或被虫蛀应【。确保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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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4 】 承重结构用胶必须!满足:。结合部位的强度和】耐久性的要求应保证!。其胶合强度不低【。于木材顺纹抗剪【。和横纹抗《拉的强度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4.1.1》5 ?木结构中的》钢构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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