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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材 料 》 ,。 《 3.1  木! 材 《 3【.1.?。1  承重结构用材!可,采用:原木、方《木,、,板材:、规格?材、:层板胶合《木、结构复》合木材和《。木基结构板 】 3.1.2】  方?木、原木和板—材可采用目测分级】选材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第【A.1节的》。。规,定在:。工厂目?测分级并加》工的方木《构件:的材质等级应符合表!3.1.《2的规定选材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第A.1.【4条的规定不应【采用商品材的等级】标,准替代?本标准规定的材【质,等级 《 — 《3.1.3  【方木原木结》构的构?件设:。计时应?根据构件的》主要用途选用相应的!材质等级当》采用目测《分级木材时不应低】于,。表3:.,1.3-1的要【求;当采用工厂【加工的方木用于梁】柱构件时不应低于表!3.1.3》-,2的要求 — — 《。3.1.4》  方木和原木【应从本标准表—4.3.《。1-1?和表4.3.—1-2所《列的树种中选—用主要的《承重构件《。应采:用针叶?材;重要的木制连接!件应采?用细密、《直纹:、无节和无其他缺陷!的耐腐硬质》阔叶材 — 3.1.【5  在木结—。构工程中使》用进口木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选择天!然缺陷和干燥缺陷少!、,耐腐性较好》的树种; —     】2  应有》经过认可的》。认证:标识并应附有相【关技术?文件; 【     —3  应符合国【家对木材进》口的动物植》。物,检疫的相关规定【; 《    — 4  应有中文】标识并应《按国别、等级、规】格,分批堆放不应—混淆;储存期间应】。。。防止霉?变、腐?朽和虫?蛀; 》 ,。     5 】 首:次在我国《使用的树种应经试】验确定物理力—学性能后按本标准】要求:使用 】3.1?.6  轻型木结】构用规格《材可分为目测分级】规格材和《机械应力分级规【格材目测分》级规格材的材质等级!分为七级;机—械分级规格材按【强度:。等级分为八级其【等级应符合表—3.1.6》的规:定 【 》。 ,3.1?。.7  《。轻型木结构》用规格材《截面尺寸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第B.1.1条【的规定对于速生树】种的结构用规格【材截面尺寸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第B.》1.2条的》规定: , 3.1.!8  当规格—材采用?目测分级时》分级的选《材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第—A.:。3节的?规,定当采用目测分【级,。规,格材设计轻型木结】构,构件时应根》据构:件的用?途按表?3.:1.8的规定选用相!。应的材质等级 【 , 【 3.1.9 ! 在木结构》中使用木《基,结,构板:。、结构复合木材【和工字形木搁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用作屋!面板、?楼面板和墙面板的】木基结构板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GB/T !22349》、定向刨花板LY】/T 158—0的相关规定进口】木基结构《。板应:有认证标识、板材】厚度以及板材的使】用条件等说明 【  —  : 2  用作梁或】柱的:结构复合木材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进口结构复合【木材应有认》证,标识以及其他相关的!说明文件 》。 ? : ,   3 》 对于用作》楼盖和屋盖的工字】形木搁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用木工字梁GB】/T 28》985的相关规【定进口工字形—木搁栅应有认证标识!以及其?他相关的说明—。文,件 3】.1.?10:。 , 胶合木《层板应采用目测【分级或机械分级【并宜采?用,针,叶材树种制作除普通!胶合木层板的材质等!级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第《A.2节《的规定?外其他胶合木层【板分级的选材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GB/T 】50708及结【。构用集成材G—。B/T?。 2689》。9,的,相关规定 】 3?.,1.11  —正交胶合木采用【的层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层板应【采用针叶材树种制】作并应采用目测分级!或机械?分,级的板材《。;   !。  2  层—板材质的《。等级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3.1.10!条的:规定当层板直接【采用规格材制作【时,材质:的等级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第A.3节的】相关规定《; ?  》 , ,。 3:  横向层板—可采用由针叶材树】。。种制:。作的结构复合材【; —    《 4  同一—层层:板,应采用相同》的强度等《级和相同的树—种,。木材(?图3.1.11)】 ! 3.1.12!  制作构件时【木材: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板材、规格材和工!厂加工的方》木不应?大于19% 】     2】  方木、原木【受拉构件的连接板不!应大于18%—。  【   3  作【为连:接件不应大于15%!。 —    4 — 胶合木层板—和正交胶合木层板应!为8%~15%且】同一构件《各层木板间的含水】率差:别不应大于》5% 】   ?。 5 ? 井干式木结构构件!采用原木制》作时不应大》于25%;采用方】木制作时不应大于2!。0%;?采用胶合原木木【材制作时不应大于】18:% 《 : 3.1.13【  现场《。制,作的:方木或原木构—件的木材含》水率不应大于25%!当受条件限制使用】。含水率大于2—5%的木材制作原】木或:方木结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计算和构《造应符合本标准有】关湿材的《。。规定; 《     !2  桁架受拉【腹杆:宜采用可进行—长短调?整的圆钢; 【 ? ,    3 —。。 桁架下弦宜选用】。型钢:或,圆钢;当采用木下】弦,时宜采用原》木或破心下料(图】3.1.13)的方!木; —    》 4  不》应使用湿材》制作板材结构及【受拉构件的连接板;!   】  5  在房【屋或构筑物建成后应!加强结构《的检查?和维护?结构的检查和维护可!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