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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材 料 】。 【 3.1  【木 :材 : ? 《。3.1.1 — 承重结构用材可】采用原木、方木【、板材、规格材【、层:板胶合木、结构复】合木材和木》。基结构板《 3.】1.2  方—。。木、原木《和板材可采》用目测分级选材【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第A.1【节的规定在工厂目】。。。测分级?。并加工的方木—构件的材质等级应】符合表3.1.2】的,规定选材《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第A.1.4】。条,的规定不应采—用商品材的》等级:标准替?代本标准规定的【材质等?级 【 ?。 : 3.1.3  】方木原木结构—的,。构件设计时应根据】构件的主要用途选】用相应?的材质等级当采【用,目测分级木》材时不应低于表【3.1.3-—1的要?求,;当:采用工厂加工的【方,木用:于梁柱?构件时不应低于【表3.1.3-2的!要,求 ? ?。 3.!1,.4  方木—和原木应从本标准表!4.3.1》-1和?表4.3.1—-2所列的树种中选!。用主:。要的承重构件—应采用针叶材;重】要的木?制连接件应采—用细密、直纹—、无节?和无其他缺陷—的耐腐硬《质阔叶?材 3.!1,。.,。5,  在木《结构工程中使用进口!木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选择天然缺陷和!干燥缺陷少、耐腐】性较好的树种;【 —    2  【应有经过认可—的认:。证标识并应附—有相:关技术文件; ! ,。  ?   3  应符合!国家对木材进口【。的动物植物检—疫的相关规》定;  !   4  应有中!文,标识并应按国别【。、等级、规》格分批堆放不应混淆!;储存期《间应防止霉变、腐】朽和虫蛀; —  —   5  首【次在我国使》用的树种应经试验】确定物理力学性能后!按本标准要求使用】 《 3.1.6 】 轻型木结构用规格!材可分为目》测分级规格材和机械!应力:分级:规格:材目测分级规格材】的,材质等级分为七级;!机械分级规格材按强!度等级分为八级其】等级应符合》表3:.1:.6的规定 【 , : 【3.1.7  轻】型,木结构用规格—材,截面尺寸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第B.1《。.1条的规》定对于速《生树种?的,结构用规《格材截面《尺寸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第B.》1.2条的规定【 —3.1.8  当】规格材采用目测分级!时分级的选材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第A》.3:节的规定《当采用目《。测分级?规格材设计》轻,。型木结?构,构件时应根据构件】的用途按表3.【1.8的规定选【用相应的材质等级】 】 : 3?.1.9  —在木结构中使—用木基结构板、【结构复合《木,材和工?字,形木搁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用作!屋,面板、楼面板和【墙面板的木》基结构板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GB/T 2—2349《。、定向刨花板L【。Y/T? ,1580的相—关规:定进:口木基结构板应有】认证标识、板材厚度!以及板材的使用条】件等说明 —   —  :2  用作梁或柱的!结构复?。合,木,材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进口】。。结,构,复合木材《应有:。。认证标识以及其【他相关的说明文件 !  —   3  对于】用作楼盖和》屋盖的工字形木搁】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用木!工字梁GB/—T 28985的】相关规定《进口工字形木搁【栅应有认证》标识:以及:其他相关的》说明文件《 —3.1.《10  胶合—木层板应采用目测】分级或机械分级并】宜采用?针,叶材:树种制作除普—通胶合木层板的材质!等级: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第,A.2节的规定【外其:他胶合木层板分级】。的选材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GB/T !50:708及《结构用集《成材GB/T 2】6,899的《相关规定 】 3.1.11】  正交胶》合木采用的层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层板应采】用,针叶:材树种制作并应【采用目?测分:级或机械分级的【板材; 】。    《 2  层板材【质的等?级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3.?1.10《条的:规定当层板直接采】用规格材制作时【材质的等级》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第A.—3节的相关规—定; ?    】 3:。  :横,向层板可《采用由?针叶材?树种制作《的结构复合材—; : ?     4【  同一层层板【。应采用?相同的强度等级和】相同的树种木材(】图,3.:。1.11) — 》 ,。 《 3.1.》12  制作构【件,时木材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板材、规格材和】工厂加?工的方木《不应:。大于19% — 《     2—。  方?木、原木受拉构【件的连接板不应【大于18% !     3【  作为连》接件不应大于15】% 《     【。4  胶《合木层板《和正:交胶:合木层板应为8【%~15%且同一构!件,各层木板间的含【水率差别不应大于】5% — ,    《 5  井干式木】结构构件《采用:原木制作时不应大于!25%?;采用方木》。制作时不应大于2】0,%;采用胶合—原木木材制》作时不应大于18%! ? 3.1.1】3  现《场,制作的方木或—。原木构件的木材含水!率不应大于25【%当:受条件限制使—用含水?率大于25%—的木材制作》原,木或方木结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计算和构造应—符合本标准有关湿材!的规定; !     2  】桁架受拉腹杆宜采】用可:进行长短调整的【圆钢; 】 ,  :  3?  桁架下弦宜选用!型钢或圆钢;当采】用木下弦时宜采用】原木或破心下料(图!3.:1.13)的方木】;   !  4  》。。不应使用湿材制【作板材结构及受【拉构件的《连接:板;:。 》   ? , 5  在房屋或】构筑物建成后应【加强结构的检查和维!护结:。构的检查和》。维护可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