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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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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以《上人:民政府责令》返回在非法占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没收
第七十三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对城?。市规划影响较—小,或对城市规划—。有一定影响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工程总造价》的5-7《%的罚?款,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县(市》。)城市规《划部门责令停建【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工程
【 , (一)】在,道路红线内建设【或压占地下管线的】
》 (二)在主要!街道建设影》响城市景观、重点工!程建设和整体布【局的
】 (三《)污染城市环境【或有碍各种防—灾规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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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占用公共—绿地或广场的—
— (五)》划破坏?或影响文物》保护和风景名胜的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设!位置、范《围、性质、层数、标!高、建?筑面积进行》建设不?能限期?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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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逾!期不拆除的上述违】法建:设工程由当地城市规!划部门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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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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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 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满》不拆除的《由市县(市》)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没收
第!七,。十六条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破墙开《门改:建,住,宅为营业用房的按】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城市规划部门指!定的:技术鉴定部门鉴定不!影响房屋《。安全和对城市规划】影,响较小的可》补办:规划批件影响房屋】安全对城《市规:划有较大《影响的由城市—规划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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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条 擅自—。。进行建筑物接层【的经:城市规划部》门指定?的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符合建》。筑,物接层条件且—不影响城市规划的可!补办规划批件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或建筑物接层条【件的:由城:。市规划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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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条, 城:市规:划部门发现正在施】工的违法建设工程】应责令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施工已竣工的违法】建设:工程不得使用供电】、供:水、:排水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七十九—条 单位罚款—不得列入《基建成本个人罚【款不得由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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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条 多次违!反本:规,定的累计计算罚款】;同时违反本规定中!若干条款的按—有关处?罚条款规定同—时合并处《理[Page—]
第八十—一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罚款】统一上缴国库
】。第八十二《条 没收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处理
第》八十三条 当事人】对,城市规划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 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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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经集体】。研究或超过》审批权限批准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
? (二】)违反城《市规划要求批准建】设,项目;
! (?三)不按规定程序审!批建:。设项目
》 —城市规?划部:门,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违!法审批对违》法审批的规划—批件:上一级城市规—划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有权予【以纠正违《法审批?的部门必须》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法审】。批的责任单位负【。责对违法《审批的?责任人根据情节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八十五【。条 城市规划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建设不予制止、处】罚予以纵容和—包庇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城:市,环,境遭受损失》和影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六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情况?复杂的经《上一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15日但不得—对建设单位和—个人刁难、勒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无正当理由在【受理:建设单位和个人的】申请后15日内不】做答复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的由《城市:规划部门负责—赔偿并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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