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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供水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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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城市!规划、水利、环保、!建,设、:卫生:。等部门共《同,。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合:理安排利用水—资源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 本细—则颁布实施后将对】现有的取水井分【期分批依法取缔【
第七条 在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域:内要设置戒严地【带和限制地带戒【严地带?和限制地带包—括下列区域》
: 《 (一)地表水源!戒严地带为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以内!的水域和陆》地;限制地》带,为取水点《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水域和沿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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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地下水源戒》严地带为取水构筑】物周围?半径:30米以内;限【制地带为《取水构筑物周—围半径50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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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水厂:生产区内为戒严地带!水厂生产区外围1】0米范围内为限制】地带
第八条【 在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内:城市供水企业要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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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在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 》 (:一)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倾倒—垃圾、有《毒有害物品;
! ? (?二)建造与》供水工程无》关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 (三)】采掘、挖窑、挖【沙取土、建设墓【葬;
【 (四》)设置码头、清【洗车船?、堆放物品;
【。
, 《 (?五)游泳、垂钓、捕!鱼、:炸鱼、养《殖、狩猎、放牧;
!
: 《 (六)其它污染】水,源水质行为
【第十:条 在城《市,供水管网范围—内不得擅《自凿井取水确需凿井!取水的必《须分别?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部门审?批其水质要符合【建设部、卫生—部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同时停止】该,单位自来《水的供?给现有未经批—准的取水井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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