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城市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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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条— 城市?道路绿地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道路绿《地布局?中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米《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小于2.5【米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米;旧城】改建道路《可以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上述绿地率》指标的二分之一;】
, (二—)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当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
(三】)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当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当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 (四)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树枝下高度—应当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米中—型汽车为3.—5米载货汽车—为4.?5米;
】(五)行道树—绿带下方不得敷【设管线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当符》合,树木与其他设施【最小水平距离控制】指标表的规定
【第八十一条 居住区!绿化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绿地配置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规定执行》;
》 (二)—居住区内绿地—按照相应规模—配置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
, ? (三)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当!低于30%旧区改】建不低?于25%;
! (四)组团公!共绿:地的设置《应当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应成《。人游憩活动;
! (》。五,),。居住:区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当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平方米/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平方米/人!并应:当根:据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 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相应指标的》。70%
《第八:。十二条 新建工【业与其它民用建【筑的绿?化用地按下列—控,制指标执行》
《 (一)行政办!公,绿地率不少于35】%;
?。 ? ?(二)金融》商业绿地《率,不少于20%;
】 —(三)文《化、娱乐、宾馆绿地!率不少于35%;
! , (四)学!校、医院、疗—养院、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绿地【。率不少于3》5%;
【 (五》)工业企业绿地率不!小于20%有—污染的工业项—目,绿地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 ,。 , (六)物流【仓储用地绿》地率不少于20%;!
? :。 (?七):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绿地率不少于2【。5%、
第八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性质【
第八十《。四条 ?建筑基地临》城市道路部分—不得修建实体围墙】可以修建花台—、绿地绿篱等作为】用地边界的》隔离带因使用—功能等特殊原因确】需修建围墙的应当】依法报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围墙为通透】式,高度:不超过1.》6米:;
【 (二)有特—殊要求需建封闭【式围墙的《围墙:高度一般不得—超过2.2》米并:应当:对其饰?面及外观进》。行美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