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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城市绿】地,
第《八十条 城市—道路:绿,地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道路绿地布局】中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米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小于2.5米【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米;?旧城改?建道路?可以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上《述绿地率指标—的二分之一》;
(【二)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当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
】 (三)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当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当—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 : (四)》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树枝《。下高度应《。当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米中型汽《车,为3:。.5米载货汽车为4!.5米;
—。 : (五)行道树绿带!下方:不,得敷:设,管线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当符合树木与其他!设施最小水平距【离控制?。指标表的《规定
第八》十一条 居住—区绿化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绿地配置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规定执行!;
?。 ? (二)居住【区内绿地按照—。相应规模配》置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
— , ?(三)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当低于3!0,%旧区改建不低于】2,5%;?
— (四)组团公【共绿地的《设置应当《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应成人?游憩活?动;
?。 (五】),居,住区: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当》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平方?米/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平方米/人》并应当?根据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 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相应指标的70!%
第八十》。二条 ?新建工业与其它【民用建筑的绿化用地!按下列控制指—标,执行
!(一)行政办公【绿地率不少于35%!;
】。(二)金《融商业绿地率不少】于,。20:。%;
《 , (三—)文化、《娱乐、宾馆》绿地率不少于3【。5%;
】 (四《)学校、医院、疗养!院、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绿地】率不:少于3?5,%;:
— (五)工》业企业绿《地率不小于20【%有污染的》工业项目绿地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 (六【)物:。流仓储用地绿地【率不少于20%;】
【(七)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绿》地率:不,少于:。25%、
》第八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性质
第八十】四,条 建筑基地临【城市道路部分不得修!建实体围《墙可以修建花—台、绿地绿》篱等作为用地—边界的隔离带—因使用功能等特殊原!因确:需修建围墙的应【。当依法报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围墙为》通,透,。式高度不超过—。1.6米;
】 ? (二)有》特殊要?求需:建封闭式围》墙的围墙高度—一般不得超过—2.2米《并应当对其饰面及外!。观进行美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