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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城市建设用地 】 第九条 城!市建设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进行分类!建设用地《的适建范围》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第—十条 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   》  (一)》。规划用地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 :    (二)规划!。用,地面积?包括分项明确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市政道路!及其:。他不计入指标计算的!用地面?积;   】  (三)》容积率?;    】。 (四)建筑密度】;    】。 (五)建》筑限高;  !   (六)绿地】率;    ! (七)停车位【;     !。(八)?市政配套设施要求;! ,  《   (九)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共安全?设施要求; 【    》 (十)城》市设计?要求;?    【 (十一)》满足:日照、?消,防等其他城市建【。设要求 第—。十一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建《设地块中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非居住用地—不,得,具有居住功能; 】。。 ,   《  (?二)居住用》地兼容其它性—质用地的其居住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地上建—筑面积的80—%; 》  :   (三)公共设!施用地兼容居住【用地的其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不》得,小于地上《建筑面积的50【% 第《十二条 建》设用:地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居!住用地和居住—用,地兼容?其他用地或者—小于30《00平方米的—非,。居住用地或者用地】形状不规则、与城市!道路不相连》等原因而不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用地不得单!独建设应当按照有】利于城市规划整【体实施的原则与【周边用地《整合使用《  》。   对于无—法整:合的:零,星用地鼓《励用于城《市绿地、公共—活动空?间等公?益性建设项》目禁止用于经营性】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