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43-2013 建标库

8  边坡工程加固

8.1  一般规定

8.1.1  本条明确了既有边坡工程加固方案选择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8.1.2  需进行加固的既有边坡工程出现问题的情况及原因较多,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加固方案。可采用一种或多种加固方法组合进行加固。

    加固方案应考虑与原有结构协调工作、尽量利用原有结构、易于场地施工、经济、有效等因素综合确定。应注重工程环境、条件和技术难度上的可实施性,不得危及工程周边相关建筑的安全。

8.1.3  新增支护结构可以与原有边坡支护结构结合协调受力,也可独立受力,分别发挥作用,达到整体加固的目的。

8.1.4  原支护结构能发挥作用的尽量发挥其作用,同时新增加的支护结构不应或尽量少影响原有结构发挥作用。为使原结构充分发挥作用和新增支护结构发挥相应的作用,宜优先采用有利于与原支护结构协同工作的、主动受力的结构形式。

    原支护结构的安全性较低时,加固设计应考虑边坡工程损坏的时间效应,应选择施工过程不影响原支护结构稳定的加固方案,防止施工过程中边坡失稳。

8.1.5  本条规定的这几种情况,采用预应力锚索加固有利于新增支护结构提前进入工作状态,发挥作用,也有利发挥原有支护结构的作用,更有利于控制整个边坡工程及支护结构的稳定及变形。因此,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应优先采用预应力锚索加固。

8.1.6  边坡变形大、开裂严重及原有支护结构的主要受力构件应力水平高时,为使新增支护结构发挥主导作用,同时防止高应力构件发生超应力状态,应优先对高压力构件进行卸载,降低其应力水平。卸载的方式有预应力锚杆加固、坡顶削方减载及坡脚堆载反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