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