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桩板式挡墙工程的加固
8.4.1 桩板式挡墙的整体稳定性、桩及挡板构件承载力等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可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加固方法:
1 锚固区岩土层性能较好时,可采用锚固加固法;
2 基岩面埋深较浅时,可采用抗滑桩加固法;
3 桩板式挡墙因桩前土体水平承载力不足时,可采用注浆加固法;
4 本规范第8.2.1条3、4和5款规定的加固方法。
8.4.2 采用锚固加固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优先采用预应力锚杆加固;
2 锚杆可设于桩身;当锚杆设于桩两侧时,应增设传力构件使新增锚杆和桩变形协调;
3 当混凝土挡板承载力不足时,可在挡板上加设锚杆及可靠的传力构件。
8.4.3 桩板式挡墙的桩前地基采用注浆加固法时,注浆区域为桩嵌固段被动土压力区。
8.4.4 采用抗滑桩加固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滑桩宜设于桩板式挡墙的桩的中间,等距布置;新增抗滑桩与原有桩之间中心距不宜小于抗滑桩桩径与原有桩径的较大值的2倍;
2 应在新增抗滑桩、原桩板式挡墙的桩顶设置可靠的连接构件;
3 抗滑桩宜紧贴面板现浇,或增设可靠的传力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