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重力式挡墙及悬臂式、扶壁式挡墙工程的加固
8.3.1 重力式挡墙及悬臂式、扶壁式挡墙的整体稳定性、抗滑移、抗倾覆或墙身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可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加固方法:
1 坡体为锚固性能较好的岩土层时,可优先采用锚固加固法;
2 挡墙地基承载力较高时,可采用抗滑桩加固法或加大截面加固法;
3 挡墙地基承载力较低或基础沉降变形较大时,可采用注浆加固法;
4 本规范第8.2.1条3、4和5款规定的加固方法。
8.3.2 采用锚固加固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岩质边坡的重力式挡墙无明显变形时,可采用非预应力锚杆加固;土质边坡的重力式挡墙或挡墙变形已较大或需要严格控制变形以及需要增加较大外加抗力时,可采用预应力锚杆加固;
2 置于岩石上的重力式挡墙,无水平锚固条件时,可采用竖向预应力锚杆加固;锚固点处应增设纵向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梁的截面及配筋应满足外锚头的传力、构造和整体受力要求;
3 增设的锚杆和钢筋混凝土格构梁应与原挡墙形成组合受力体系。
8.3.3 采用加大截面加固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设计要求、场地施工条件,可在挡墙外侧或内侧加大截面;
2 当新增挡墙和原挡墙的连接可靠且能形成整体时,加固后的支护结构按复合结构进行整体计算;
3 应考虑加大截面后对地基基础的不利影响;土质地基时,加大截面部分基础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板式基础;
4 新增部分基础开挖应采用分段跳槽的开挖方案,必要时可采用削方减载等措施,确保施工开挖安全。
8.3.4 采用抗滑桩加固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滑桩的截面、嵌固深度及高度应按计算确定;
2 抗滑桩宜紧贴重力式挡墙面现浇,或在抗滑桩与挡墙面之间增设混凝土传力构件;
3 抗滑桩护壁设计时应考虑挡墙传来的土压力作用;
4 边坡稳定性较差时,抗滑桩施工应间隔开挖、及时浇筑混凝土,并应防止抗滑桩施工期对原支护结构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8.3.5 扶壁式挡墙工程采用锚固加固法时,锚杆宜设于扶壁的两侧,也可设于扶壁间的立板中部。
8.3.6 悬臂式、扶壁式挡墙结构构件的加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