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7【  鉴定单元的【鉴定评级 —。 》 5.7.》1,  鉴定单元的【稳定性鉴定评级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 ? 5.7.—。2  鉴定单元安全!性的鉴定评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附属工程安全性评】定为Bu级以上时】应以:地基基础《、支护结构和鉴【定单元稳定性评级中!的最低评定等级作】。为鉴定?单,元的安?全性等级; 【 《    2  当附!属工程安全性—等级:为C:u级地基《基础、支护结构和】鉴定单元稳定性评】级不低于Bu级时】鉴定单元安全—性评级应为Bs【。u级; 《 《     3—  当附属工—程安:全性等级为D—u,级地基基《础、支护《结构和鉴定单—元稳定性评级不低】于Cu级时鉴定单元!安全性?评级应为Cs—u级; 】     4—  :其他情况应以—地基基础、》支护结构《和鉴:定单元稳定性—评,级,中的:最低评?。定等级作为鉴定单元!安全性评定等级 】 5.7】.3  鉴定—单元:使,用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As】s级Bs级子单【。元不应超过子单元总!数的1?/3; 】。     2 【 Bss级无Cs级!子单元; —  》 ,  3  》C,s,s级:有Cs级子单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