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 鉴【定单元的《鉴定:评,级
:
【5.7.1 鉴】定单元的稳定—。性鉴定评《级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
5.7.2! 鉴定单元安全】。性的鉴?定评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附属工程安全—性评定为Bu—级以:上时应以地》基基础、支护结构】和鉴定?。单元稳定性评级中的!最低评定等级作为】鉴定单元的安全性等!级;
?
》 2 — 当附?属工程安全性等级为!Cu级地基》基础、支护》结构和鉴定》单元稳定性》评级不低《于Bu级时》鉴定单元安全性【评,级应为Bsu级【;
】 3 当【附属工程安》全性等级为Du【级地基基础、支护结!构和鉴定单元稳【定性评级不》低于Cu《级时鉴定单元安【全性评级应》为Csu级;—。
,
【 4? 其他情况应以地!基基础、支护结【构和鉴定单元稳定】性评级中的最低【。评,定,等,级作为鉴定》单元安全性评定等】级
《
5.7.【3 ?鉴定单元使用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A!ss级B《s级子单元》不应超过子单—元,总数的1/3;【
:。。
《 2 Bs!s级无Cs级子单】元,;
【 3 C】ss级?有Cs级子单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