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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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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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既有:边坡工程的加固设计!应采:用动态设计法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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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与支护结构配合!使,用,的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或构件的!加固:技术、裂缝修补技术!、锚:固技术和防锈技术】以及加固材料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和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702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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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加】固后的边坡工—。程应进行正常维护当!改变其用途和使【。用条:件时应进行》边坡工程安全性鉴】定
3.!1.4 既有边】坡工程鉴定、加固】设计、施《工、监测、监—理,和验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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