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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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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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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既有边》坡工程的加固—设计应采用动态设计!法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的相关规》定
【3.1?.2 与支—护结构配合使用的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或构》件的加固《技术、裂缝修—补技术、锚固技术和!防锈技术《以及:加,固材料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和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7】02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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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加固后】的边坡工程》。应进行正《常维护当改变其用】途和使?用条件时应进行边】坡工程安全性鉴定】
3【.1:.4 既有—边坡工程鉴定、加固!设计:、施工?、监测、监》理和验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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