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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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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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既有边坡】。工程的加固设计应采!用动态设计法—。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的相关规定》
—3.:1.2? 与支护结构【配合使用的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或】构件的加固技术、】裂,缝修补技术、—。锚固技?术和防锈技术—以及加固材料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和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70【2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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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加固:后的边坡工》程应进行正常维【护当改变其用途和使!用条件时应进—行边坡?工,程安:全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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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既有:边坡工程鉴》定、加固设》计、施工、监—测、监理和》验,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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