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乡规划?勘察与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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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现状、生】态环境现状、—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和城乡规划测!绘等必要的基础资】料城:乡规划勘察和测【绘应当满足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划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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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阶段与城乡规划【编,制阶段相适应—。分,为总体规划》勘察阶段和详细规划!勘察阶段城乡规划】工,程,地质:与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和《。广州市勘测信息系】统的要求并纳—入广州市地下空【间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本市城乡规》划测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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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平面坐】标系统应当采用高斯!正形投影3》度带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投影面采用!本市平均高程面投影!长度变?形值应当小于2.】5厘米/千米—。首级平面控制—网的等级《应当为二等其主要】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测量规范!及相关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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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采—用独立的《。高程:系统首级高》程控:制网的?。等级为二等》其,主要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城市测量【规范及相关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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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根据【城,乡规划的需要—测,量规:划,区的基本地》。形图并进行定期更】新、汇交基本地形图!系列的比例尺为1】∶500、》1∶2000、【1∶5000并【且应当采用本市地形!图图式及图幅分【幅编号和数》字,测量方法建》立数字地《形图库?数字地?形图应当包括数字线!划图(?DL:G)、?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及数字栅》格图(D《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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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规划】区,范围应当测绘1∶5!0,00 地形》。图并且每3年—更新1次;》市辖区范围内还应】当测绘1∶》2,000地形图—并且:每3年更新1次【;市辖区范围—内城市和镇总体规划!。确定的?集中:成片: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域还应当测绘1∶5!00地形图并且每】年更新1次》;市辖区范围内建设!活动:。较为集?中的其余建设区域还!应当:测绘1∶《500地《形图并且每2年【更新:1次对?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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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城】乡规划的实施应当以!城乡规划《工程测量《。为基础城乡规划工】程测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划建设用地地形及】界址点?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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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及规划验收—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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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工程测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测量!规范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建筑工程】的规划验收》测量应?当与房产测》量,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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