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设施安全管理 ! 第十八—条 城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拥有输!配系统的干管、【支管:、调压站(》器)、缸《阀井、入户引入管(!含阀门)、燃气【表的产权《并履行安全维护【责任  【  居】民用:。户拥有户内》除引入管阀门、【燃气:表外各类设施的使】用权:。和占有?权同时负责对户内】燃气设施的安全【监护:燃气经营企业有权对!户内燃?气设施进行》检查   】 ? 燃气》设施依产权承担其】。养护、维修、抢修、!移动:、改造、更》新的全部费用 【 ! 第十九条》 用户需《要增、?拆、改、移户内燃气!设施的须向燃气【经营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燃气!经营企业组织实【。施 》 第》二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须在燃气设施所在地!、建筑物或重要设施!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并配专职《人员:巡,检 !第,二十一条《 在燃气设施的上】下或两侧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安【全保护范围在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 (一)】建设各种地上—、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堆放!。物品、挖坑》取土、掘《沟、打桩、爆破【。。、钻探等;》  》  : (二)】。在,。。燃气管道穿越河流的!标志区域内抛锚【或者进行有》损管道安《全的水?下作:业; 《    】 (?三)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经营摊】床、动火作》业;   】 —(四)其它损坏燃】气设:。施或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 ? 《 第二十《二条: 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须与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协议后【方可施工 — 第二】十三条 瓶装燃气贮!罐区、供应站点【须,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设有《专职:安全:员定时巡回检查严】格出入制度 —  《  灌装!液化气钢瓶必须【在灌装间内按操作规!程进行禁《止,在贮:罐和槽车罐体上直接!灌装液化气禁止倒瓶! : :   ? , 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应建立—。钢瓶入库验收制度不!符合规定的钢瓶【不得入库重瓶和【空瓶应?分库放置 】  : 实行】液化气钢瓶定期检】验制度 —   ? 《。 液化气钢—瓶灌装出厂》前须粘贴《灌装标签 》 【。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义务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涂【改、覆?。盖、移动《、拆:卸、损坏燃》气设施?标志:; 》。   ? (—二)占压管道—燃气管线、缸阀井等!设,施;   】 (三】)在燃气储罐区、】燃气灌装线(厂、站!)内逗?留、游玩; —    【 (四)在】燃气设施《抢修现场围观、妨碍!抢修、扰乱抢修【秩序、强行通过【燃气设施抢修警【戒区 》 ? : 第二十》五,条 燃气设施—。故障户内《实行报修制》、户外实行检制 】 :    《 : : 用户发现户内设施!泄漏应立《即报告?并不得?启闭任何用电设【施设备、动用明火照!明,同时应采取关—阀停气、开》窗通风等措施 【    】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户外燃气设》施泄漏等故障—均有义务《立即报告燃》气经营企业 】 — 第二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设】置专职燃气泄漏【抢修队伍《配备足够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抢修】设备、检测器材【及防:护用品制定各类突发!燃气事故的抢—修预案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指》。导用户正确使用【燃气发现或》接到燃气故障报警】后须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抢修》 — 第二十七条【 燃气经营企—业,组织抢修时对影响】抢修作业的市政设施!或其它物《体可以先行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有关部》门事后应及》时恢复原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