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章 拆—迁管理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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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条 —房屋拆迁实》行公:示制度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单位、《估价单位、》。。货币补偿金额发【放,。日期、拆迁程序【和拆迁纠纷的处理】途径等事项公示
!第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拆迁人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拆迁:。范围
【 拆迁范围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载明的建设!。。项目的用地范围确定!。因规划调整需—要改变拆迁范围【的拆:迁人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建设!单位可以到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条件的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规划、》土,地、:房地、工《商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
暂停期限内拆迁】范,围,内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分割!房屋产权;
【 , (《四)申请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及变更登】记
— 暂停期限》一般为?1年建设单位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应当经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的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并将【延,长期限的批准—文件:送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 拆迁人《可以: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资!质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具有房屋拆迁资质!的也可以《自行拆迁拆迁人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拆迁单位》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对招标实施的—监督
—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也: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四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十五条【。 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二)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
【 (三》)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经济?、技术、财务管理人!员
拆】迁单位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
】。 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拆:迁,当,事人应当协商—共,同选定?1家拆迁估》。价机构;经过—协商不能共同—选定的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推选1【名代表在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中抽签确定1家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并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如果被拆迁人不!推选代表或者推选】出的代表不进行【抽签的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拆迁人在—公证机关现》。场公证下抽》签确定1《家房屋?拆迁估价机构
! 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拆》迁估:价机构签订委—托估价协议拆迁估价!费用:和,公证:费用应当《由,拆迁人?承担
】房屋拆迁估价—机构由市房地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段实《施的以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估价时点
! :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估》价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非住宅房屋不!具,备采用市场比—较法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价方】法但在估《价报告中应当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 拆迁估《价应当参照在—用途、规模、建【筑结构等方面与【估价对象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状况进行【
市房】地行政主管部门【每年2月末公布【一次: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第十九条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之日起15日内应当!由拆迁人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一)《拆迁补偿方式和金】额;
》 : (二)产权调换安!置用房价格、建筑面!积、地?点、栋号、房间【号,、朝向和交》付使用时间;
【
? (三)搬迁期限!;
》 , (四)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五)!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方法;?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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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拆【迁人按规定应当【将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统一缴回—并到有关部门注销】登记:属于公有房屋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将房屋租赁证—统一收回并注销登】记对未?。缴,回的证照拆迁人【应当向?市土地?、,房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公告作废
!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不得损坏》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
第:二,十二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后》方可对被拆》迁房屋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
第二十!三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载明的》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项目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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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擅自转让有】拆,。迁补偿?安置任务的建设项】目,的,转让无?效并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四条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 , 拆迁档案资料应当!向社会?公开公众可以—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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