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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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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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和?规划方?案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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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所确定的相交道】路的类型
【
,。
? 2 》 依照交叉口所在地!区的道路网》络及其在《道路网中的》定位、周边用地、环!境特点等因素—确定的交通功能以及!平面交叉《口或立体交叉的【规划: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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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共交通线网规划中快!速公交?线、:公交专用道、专用车!道线:。网规划和《。港湾式公交站的布】局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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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布,局及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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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平面】交叉口各类相—交道路红线》宽度指标《和典型横断面形式】;立体?。交叉规划选型、主】线及匝道规》划方:案等
】3.1.2》 交叉口规—划应结合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因—素在进行多方案综】合比选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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